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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公告

信息来源: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6-12-23 11:3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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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宁波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甬审投报〔2016〕65号)提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市城管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局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局审计整改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整改任务。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局本级个别项目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不高问题整改。肖镇引水运营补助项目结转指标已在2016年调减预算;中水回用运营补助项目结转指标,已于2016年6月支出。

    (二)垃圾处置专项资金管理欠完善问题整改。市城管局出台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置企业考核监管办法,并与承担中心城区垃圾处置任务的所有垃圾处置企业签订了生活垃圾委托处置协议,协议中明确了计量和资金支付等要素。落实属地环卫管理部门责任,对垃圾处置量进行审核确认。市环卫处不定期对应急分流至奉化环境能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载重情况进行称重抽查,确保按车计量合理性。
 
    (三)下属单位部分预算安排不够合理问题整改。关于红线外人行道整修预算安排。该项目为代整治项目,工程量较难准确估算。2016年预算安排已考虑2015年结转指标因素,仅安排50万元(原100万元/年),2014年安排的89.2万元结余指标2016年初已由财政部门收回。同时,代整治实施部门2016年还通过主动排摸方式加大了代整治力度。关于生产设备预算安排。市城管局2016年8月份对下属单位生产设备及所有车辆使用情况组织了摸底调查,摸底调查情况作为今后年度生产设备购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为发挥现有设备的实际效用,市市政处对所属市政道路所拥有的大型机械和专业特种车辆按处置、留用、应急三类进行了梳理与分类,并根据设备的完好情况,在今后道路养护招标中以甲供设备形式加以利用或者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四)下属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整改。市城管局2016年7月份修订了局财务管理考评细则,对往来款项清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在11月份对局属单位逾期三年以上往来账款清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市市政处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对所有往来款进行了全面清理,正根据清理结果对往来款分类进行处理,对于暂时不能结清的,逐笔分析原因并指定专人跟进追讨,必要时采用法律手段。下步,还将修订完善往来款管理制度,建立往来款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往来款日常管理。

   (五)下属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市城管局7月份修订的局财务管理考评细则,同时对存货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资产处置等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在11月份对局属单位存货出入库、固定资产入账情况也进行了专项检查。今后,在财务检查或内部审计中也将把下属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为完善内部程序并确保内控落实,市市政处修订出台了《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市政照明管理所材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加强工程合同款支付管理的通知》等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同时,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对仓库材料和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对帐外盘盈资产及盘亏资产,将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六)下属单位个别借款长期未收回问题整改。为避免国有资产损失,市园林局正在通过法律程序全力追讨,目前法院已受理。

    二、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市城管局将全面落实审计报告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具体措施有:

   (一)规范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在今后预算编制时,充分考虑项目资金需求、预算指标预计结转等因素,合理安排专项经费预算。加大历年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专项用于城市维护专项预算安排。

   (二)关于规范预算管理和执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项目内容及实施进度计划,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在2016年已将预算执行单独作为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的基础上,通过每月进度通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推进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率。

   (三)关于规范下属单位内部制度执行。按照局财务管理考评细则,加强对开支范围和标准等预算执行控制,加强相关开支范围和标准政策规定以及内部制度的宣传与培训,并着重抓好内部制度完善与落实。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督促下属单位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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