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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

信息来源:法制处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9-10-24 14: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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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等方面重要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方案)和工作措施;

2.研究决定贯彻落实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住建部、省住建厅和省司法厅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3.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4.拟定报请市人大、市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草案,决定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5.决定行业内的重大政策措施活动;

6.审议决定综合行政和城市管理工作大额资金分配、使用;

7.研究审议重要投资项目安排和国有资产处置;

8.研究制定行政体制改革、编制调整等重大行政管理方案;

9.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大信访矛盾化解和其他重大紧急事项的研究处理;

10.其他关系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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