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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8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9-09-03 11:5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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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8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19年8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19年8月6日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19年8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8月份工作重点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推进“温故知新、知行合一”学习实践活动;全面贯彻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三改一拆”等专项工作继续做好“六争攻坚”“最多跑一次”“行走甬城马路办公”等工作;做好环保督察、文明城市迎检等工作;推进建筑渣土处置攻坚,做好海上处置及消纳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停车管理、园林绿化、公厕革命等关键小事,加强电视问政曝光问题整改;抓好扫黑除恶问题整改落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防暑降温等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筹备全市“三改一拆”工作推进会;推进重点区域违建、工业企业违建、规划图斑遥感违建等专项整治,推进“四边三化”问题点位整治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及市委郑栅洁书记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做好电视问政曝光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冯全国、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市容环境管理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做好宁波市三江水域市政桥梁助航标志维修项目、2019年监控终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做好2018年度宁波市市管大型桥梁永久测点规划与布设项目江北大桥、青林湾大桥现场布点工作;做好2019年市管桥梁常规检测项目、结构检测(特殊检测)项目、机场路北延高架桥结构定期检测及特殊检测项目检测工作;完成宁波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意见征询工作;完成庆丰桥维修工程设计、桥下空间利用项目、常洪隧道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2020-2021年度市管道路随路小桥应急抢修项目招标、城市夜景美化后期场景动画制作设计脚本、2019年三江六岸河岸线灯光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等工作;推进停车平台系统研发工作;做好燃气行业危化品隐患排查治理和气瓶信息化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瓶装燃气市场专项整治;继续配合做好燃气行业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改革工作;继续做好高温季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领导:金珊,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

(五)做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督查、国庆花卉布置方案、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及防汛防台等工作;做好2019年上半年度园林绿化行业考核总结工作;继续实施省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和园林式单位及居住区创建工作,指导观海卫等有关中心镇做好省园林镇的参评工作;继续做好新一轮《宁波市中心城生态绿地系统规划》《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工作;继续完善宁波花卉培育基地建设方案、宁波绿化专家组方案;做好公园绿地建设项目意见征求工作。(责任领导:罗近林、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继续实施中心城区户外广告长效管理考核,加强违法广告设置监督检查;深化市三区户外广告详细规划和宁波市招牌标志设置规范修编,修订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继续推进餐厨垃圾管理长效化监管工作,基本完成餐厨垃圾监管平台开发工作;基本完成洞桥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焚烧厂新建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筑渣土(泥浆)海上处置工作;做好环保督察相关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综合执法

(七)配合做好姜山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处罚事项清单梳理工作;配合做好全面推进非现场执法课题成果落地及浙政钉、掌上执法推广应用工作。(责任领导:冯全国,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八)部署开展夏季夜宵摊忧民、文明城市指数测评、队风队纪等专项督察;做好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军转干部执证培训和全市分管局长高级研修班等筹备工作;指导各区做好督查系统基础数据完善工作;开展第三季度执法队伍督察考核工作。(任领导:冯全国,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九)开展城镇燃气非法代充、跨区域经营燃气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夏季违法占道集中执法整治行动;做好中心城区社区(小区)、背街小巷、菜场及周边、城乡接合部环境秩序整顿提升;抓好扫黑除恶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重点提高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处置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摸质量;做好人行道违停及咪表停车未缴费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责任领导:冯全国,责任处室:执法指挥处)

(十)继续做好《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宁波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草案完善工作;做好全过程记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的起草完善工作;协助做好执法培训准备工作;

继续做好省办案系统案由梳理工作;编撰非接触性执法案例。(责任领导:金珊,责任处室:法制处)

四、综合管理

(十一)做好半年度工作梳理总结;继续做好市“两会”提案、建议面商工作,推进领导批示和提案建议办理“回头看”(责任领导:罗近林,责任处室:办公室等相关处室)

(十二)实施园林中心、公用中心和投资公司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2018年审计整改“回头看”等;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继续开展公用设施管理业投资统计和城建统计专项检查及调研;继续推进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权证完善及疑难问题处置等工作;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及政府产权纠纷问题排查等工作。[责任领导:金珊,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十三)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起草工作;推进《公园绿地养护作业规范》《海曙江北鄞州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规》等标准规划制定工作;做好中心城区精美街区创建、示范区域街道综合智慧平台建设、省平台掌上执法系统应用等工作;做好“六横六纵”“六争攻坚”“三服务”“十四五”规划等专项工作;做好各类车辆及技术装备调研汇总及年度科技项目立项等工作。[责任领导:金珊,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十四)做好审批数据归集平台修改及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告知承诺审批模式。责任领导:金珊,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五)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十六)做好电视问政、高温慰问、爱心冰箱等专题宣传报道工作;做好“第四届城管好声音”视频评选等相关工作;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媒体意见建议征集工作;组织参加省司法行政系统“初心、担当、使命”主题微型党课比赛。(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十七)做好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和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督查工作;做好第十轮民主评议机关意见建议整改“回头看”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专题业务培训;做好党建工作调研课题申报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十八)继续开展暑期“城管课堂”进社区活动;做好局系统共青团“三服务”意见建议征求工作、2019年市级青年安全生产岗推荐申报工作;配合开展市政综合养护技术比武;承办团市委垃圾分类参观学习活动。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局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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