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计划规划

组织机构

计划规划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0年11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11-05 14:36  阅读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11月份工作重点是:全面推进“争先创优”“六争攻坚”行动,继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加快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好省《统一目录》处罚事项组织实施工作;常态化开展文明城市创建,高标准推进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全面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做好“三改一拆”“三服务”等专项工作;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瓶装燃气实名制整治,加快智慧停车平台应用推广和法式花园建设;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明年思路谋划及年度考核工作;推进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督促加快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做好今年第二期疑似新增违建图斑点位核查、疑似存量点位统计、“无违建”验收、省市精品道路督查和历年精品示范道路“回头看”等工作;推进重点区域违建、工业企业违建、规划图斑遥感违建等整治及“四边三化”问题点位整治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深入推进生活垃圾治理攻坚,加快设施建设进度,推动源头分类质量提升,继续加大《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力度,全面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对《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积极推进世行二期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常态化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化“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犬类管理联合整治、燃气瓶实名制、生活垃圾分类、民生顽疾治理等专项行动。(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推进浦发银行大楼景观照明改造工程新装部分工程招标工作;继续做好庆丰桥维修工程开工准备、明洲大桥大修工程及2018年健康监测增补项目竣工验收等;推进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相关总结上报及考核迎检准备;继续推进瓶装液化气市场改革、城镇燃气体制改革和中心城区管道燃气企业中期评估;做好营商环境获得用气国测后续工作,推进各项营商环境措施落实,组织各地开展企业年度考核工作。[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五)开展中心城区全域化园林绿化考核工作,做好省级园林镇、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和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迎检工作及对口检查温州工作;做好宁波法国园项目挡墙建设及铁艺花架、水珐、地雕设计,完善宁波盆景园(新南郊公园)概念性方案设计;筹备“宁波园林绿化行业养护技能大赛”,做好星级公园检查情况汇总、城区古树名木普查、2020年宁波市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评选、园林绿化行业年度考核及城建统计年报等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继续做好中央信访投诉件的办理和跟踪工作,督促重点问题整改,建立“一事一案一班一报”制度;推进户外广告设置长效管理,申报审议《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海曙、鄞州、江北三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并公开征求意见;推进《宁波市招牌标识设置规范》编制;完成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示范路和示范街区验收工作;继续深化“三桶”行动,推进餐厨垃圾精细化收运工作,抓好不可食用动植物油脂单位油脂清运服务工作;做好厨余处理厂商业试运营及监管相关工作,推进市厨余厂绩效评价和监控工作;做好洞桥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产业规划,推进餐厨、厨余厂二期项目建设;开展城区五座大型转运站渗滤液就地处理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更新换代和建筑渣土(泥浆)海上处置工作,落实“一对一”精准保障机制,开展建筑垃圾领域扫黑除恶行动。(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七)继续完善“云上城管”信息化项目建议书;做好城管违停系统项目服务器迁移;继续做好信息安全工作。[责任领导:余宁、马飞,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三、综合执法

(八)指导各地做好事项划转部门清单告及综合执法改革领导机构设置工作;签订事项划转市级部门协议书,制定事项划转前相关部门历史案件移交办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及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拟制《宁波市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全市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九)做好2020年文明规范公正基层队所抽查验收准备工作;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市综合执法系统综合能力比武活动及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及执法成效综合化月度考核工作;做好2020年全市申报的最佳实践中队创建评定、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勤务管理工作交流会筹备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十)常态化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执法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涉涉水涉河执法、瓶装燃气实名制、渣土处置、养犬管理、餐饮油烟、垃圾分类等执法整治;完成违停处理系统上线试运行工作;做好局扫黑除恶办日常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挥处)

(十一)梳理综合执法有关执法案由及自由裁理调整工作;做好市依法治市办专项督查、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传总结、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法制处)

四、综合管理

(十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思路谋划工作;启动年度考核相关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三)继续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完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做好财务专项检查、配合做好城镇生活垃圾废弃物处置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021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申报等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十四)继续开展“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认领、实施清单编制和覆盖率提升等工作;继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案例和长三角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数研究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同济大学两个课题评审工作;完成局“十四五”规划初稿,抓紧编制宁波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草案、工作细则和工作规划,推进局2020年度标准化项目实施;抓好高架、中山路、六横六纵等项目一体化养护项目常态化监管;梳理城市精细化管理新优科技创新元素,推进线上平台建设;做好制式服装更新、执法辅助人员制式服装技术指引修订工作,编制城市管理作业服装技术指引,做好“六争攻坚”“三服务”等日常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十五)做好“宁波市市政公用养护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继续做好国家对宁波政务服务考核相关工作和政务2.0平台对接、宁波市城市管理养护项目招标评标办法起草及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后续等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六)继续做好局属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及干部相关工作;开展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做好部分先进申报及机构编制对接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十七)做好垃圾分类、瓶装燃气实名制销售、民主评议等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筹备2020年度全市网评技能培训活动,做好2021年度宣传经费预算和业务培训统计,开展“城市管理市民学校”“爱心茶亭”项目实施、“民间路长”管城事项目、“十百千万”文明实践、“板凳上的美容师”公益理发服务项目实施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十八)梳理整改民主评议、工委对我局党建主体责任督查反馈情况,开展局属单位发展党员工作专项督查及模范党支部创建情况中期评估;继续指导部分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十九)继续抓好“青年大学习”线上学习活动,组织开展青春建功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暨“我和我的岗位”活动;做好共青团工作年度总结及团内各类推优评选申报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局团委)

【返回首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