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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1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12-31 17: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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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工作重点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筹备召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会议;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处罚事项划转对接落地,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试点,完善智慧执法“一网统管”系统平台;常态化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品质创建“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高标准推进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持续开展突出问题执法整治和常态管控;做好春节环境优化布置、防雪抗冻及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持续推进市安全生产巡视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专项工作

(一)继续开展全市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建点位排查,重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人群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违建整治;开展镇街“无违建”考核验收工作,跟踪省市媒体曝光点位、群众举报问题调查处置;推进重点区域违建、工业企业违建、规划图斑遥感违建和“四边三化”问题点位整治。(责任领导:卢敏,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持续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攻坚,做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开展垃圾分类研学。(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常态化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养犬管理、餐饮油烟、瓶装燃气实名制、渣土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分类等执法整治和常态管控。(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做好明州大桥大修工程、桥下空间利用项目(庆丰桥、外滩大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公示;做好市安全生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筹备年度安全会议;部署瓶装液化气市场改革任务,做好全市燃气经营许可年度检查情况汇总,开展实名制落实情况督查,完成中心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适时启动省厅智慧道路改造实施准备。[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五)做好宁波法式花园项目竣工验收、新盆景园规划预选址、市级点位春节花卉布置等工作;做好2020年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评选、园林绿化行业年度考核总结、先进评比和2021年度行业会议准备工作;完善招标采购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完成《关于宁波市道路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建成区古树名木数据收集、2020年城建统计年报工作;做好市管公园花事花展方案制定、公园标识系统导则草拟、儿童公园和姚江公园改造前期准备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组织开展《宁波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海曙、鄞州、江北三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专家评审,推进《宁波市招牌标识设置规范》《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和建造规范》编制;继续做好餐厨垃圾监管工作,开展废弃食用油脂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中心城区四座大型转运站渗滤液就地处理项目的立项和环评工作;推进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更新换代和建筑渣土(泥浆)海上处置,做好“一对一”精准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出土需求,开展建筑垃圾领域扫黑除恶行动;继续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投诉件的办理和跟踪工作,督促加快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整改,对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问题开展ka督导;奉化、宁海焚烧厂启动销号工作、完成“一台一网一报”公示;做好省厅公厕服务大提升2021年工作计划报送,开展公厕导向牌专项检查及公厕基础数据更新完善工作;推进“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创建及世行二期项目相关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七)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做好国家、省平台新增数据归集工作;开展“城市精细化综合管理协同应用系统”一期项目申报,全力做好局信息化技术支撑工作;继续做好平台积存案件督办与协调。[责任领导:余宁、马飞,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三、综合执法

(八)完成《统一目录》事项划转部门对接及协议签订,校验《扩展目录》执法事项事权编码,对接明确部分划转执法事项的主管部门;修订《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细化完善2021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思路。(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九)做好元旦期间市容环境秩序执法保障督察、新招录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初任培训方案制定、2021年度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拟制、综合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及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督查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十)继续开展互联网共享单车、中心城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联合整治;做好元旦、春节相关环境保障工作;做好局扫黑除恶办日常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挥处)

(十一)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及教科书式执法办案指引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起草调研、2020年度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汇总分析;继续做好法治政府考核迎检。(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法制处)

四、综合管理

(十二)筹备召开局系统年度工作会议;牵头做好市“两会”提案建议对接工作;牵头完成年度考核相关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三)做好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历年城建未了结项目清理、事权调整过渡方案研究及2021年精细化预算管理落实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十四)推进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认领、实施清单编制和覆盖率提升工作;加快局“十四五”规划编制,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案例和长三角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数研究、编制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做好中山路一体化、六横六纵一体化、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日常监管,推进养护车辆一体化涂装相关工作;组织局机关制式服装更新和城市管理作业服装技术指引编制;做好“六争攻坚”“三服务”等日常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十五)开展《宁波市城市管理行业信用监管办法》宣贯,做好“宁波市城市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系统”试运行及系统操作培训;持续推进2.0平台应用,数字化转型国家、省考核总结工作;推进2021年度工程项目招标计划编制、城市管理领域养护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内部意见征求及修改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六)部署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年度考核,启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报告工作;推进干部相关工作,准备年度民主生活会;做好公务员、工资、干部培训、事业单位人员等各类统计年报;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后续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十七)做好垃寒潮中民生保障、元旦节日保障、垃圾分类等外宣和舆情监控引导工作;做好年度好新闻、精神文明十件新事、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等评选工作;审议2021年城管义工工作计划,发布《协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9-2028)》,完成宁波城管义工网与省“志愿汇”、市“微志愿”对接,并上线运行、组织培训;做好日常媒体采访,问政投诉处置和通讯员、网评员常态化管理等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十八)组织所属党组织书记开展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2020年度星级党组织评定及2021年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十九)继续抓好“青年大学习”线上学习活动;做好2020年度市级各类先进推报、团内局级推优评优、共青团基础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局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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