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计划规划

组织机构

计划规划

关于印发2020年3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3-16 10:14  阅读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03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034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03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3月份工作重点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工作,指导各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养护、供气供热、环卫保洁、公厕管理、园林绿化等行业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城市管理行业全面复工常态运行;全面落实“三服务”活动,深入推进“四驻四联”专项行动,切实解决行业企业实际困难;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九大类违法行为整治;做好“三改一拆”“六争攻坚”“生活垃圾分类”等专项工作;做好2020年度市局重点工作和各行业主要工作的责任分解和抓落实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持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各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市管理各行业养护管理,确保城市管理各行业全面复工稳步提升。

(二)做好浙江省2019年度“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彰评选推荐工作;适时启动各乡镇(街道) “基本无违建”验收工作,做好省“无违建”创建迎检工作。

(三)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别是疫情防控“5号专线”收运工作,规范处置隔离废弃物;做好疫情期间建筑垃圾处置保障相关工作,推进建筑垃圾监管信息系统监理及建设单位招标,优化完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事项,推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改进事宜。

二、城市管理

(四)继续推进局信息化管理及“912工程”,做好执法记录仪平台完善、垃圾收运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及智慧城管疑难挂账案件跟踪督办等工作。

(五)完成2018-2019年度市管桥梁应急抢修工程和宁波市三江水域市政桥梁助航标志维修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开展桥梁健康检测增补-2018软硬件联调工作;启动桥下空间利用项目(庆丰桥、外滩大桥)、庆丰桥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做好明洲大桥大修工程进场开工、常洪隧道环境提升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完成宁波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专家会审工作;推进城市夜景美化场景动画制作,做好劳动节动画调试,浙洽会、二十四节气动画脚本最终稿确定及其他动画初稿制作工作;做好浦发银行大楼景观照明改造工程外墙灯具安装方案;出台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继续做好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城镇燃气、集中供热)评价指标提升课题调研工作。

(六)继续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园林绿化行业企业人员管控及三服务工作;做好精细化科技装备展及立体绿化论坛筹备、花卉布置及公园公益小品方案征集、2020年春季义务植树和绿地认建认养认管活动宣传、审批制度改革和省行政执法平台执法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及上报工作等;编制新一轮《宁波市生态绿地系统规划》,印发2020年度宁波市“茶花杯”园林绿化工作要点及考核办法,开展2019年度园林绿化行业统计工作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绿化管理)情况统计;做好薄膜温室内的灌溉系统安装与预制路的铺设、花卉引种及绿化彩化方案、基地春季实验用苗管理等工作。

(七)继续指导环卫作业单位做好防疫相关工作;完成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千百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构建宁波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初稿)等制订修订工作;做好复工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集及废弃食用油脂清运服务工作;继续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市对区(管委会)的考核检查工作。

三、综合执法

(八)开展“一点通查”综合执法工作方法试点,指导各地根据“一店一档”原则做好实地踏勘和信息排摸,建立监管信息数据库;制定2020年度执法记录仪配备率和在线率相关考核标准和细则;继续做好省政府第二批试点(溪口镇、姜山镇)批复相关协调推进工作。

(九)继续做好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创建文明规范公正队所(最佳实践基层中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作风纪律提升等工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队员使用管理执法记录仪情况专项督查;下发2020年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意见。

   (十)继续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九大类违法行为整治;做好五大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细化、“一点通查”工作法试点推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拟定、“扫黑除恶”等工作。

   (十一)修改完善养犬管理有关配套文件;推进《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宁波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做好全市2019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汇总分析及省级办案系统启用相关工作。

四、综合管理

(十二)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内部防控工作;做好2020年度市局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和抓落实工作。

(十三)做好2019年度部门决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和公共基础设施年报编制及城建统计年报编报等工作;做好防疫物资专项审计工作。

(十四)做好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城市一体化养护管理、省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实施、局应急装备保障管理及“三服务”等相关工作。

十五)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企业复工等相关工作;做好城管系统审批信息归集、市政公用养护市场信用评价和信息管理办法起草、信用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分解等工作。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及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部署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筹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继续做好干部选任和职级晋升工作。

(十七)继续做好各类战“疫”复工新闻稿件撰写及网评工作;印发2020年度全市系统宣传工作要点,通报2019年度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及精神文明十件新事;开展城管义工会标、会歌登记及网站、展厅建设布置工作,完成慈善总会合作项目结算工作。

(十八)继续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员干部做好防疫工作;开展所属党组织年度建党工作经费预算报告及自管党费使用情况自查检查、2019年度优秀党员评选等工作;制定局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备案报告制度;适时举办局系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十九)完善2020年度共青团工作思路及工作考核细则;继续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助力一线防疫和企业复工复产;起草3月学雷锋青年志愿服务月活动方案。 

【返回首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