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计划规划

组织机构

计划规划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0年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4-10 15:52  阅读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4月份工作重点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常态化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优化城市环境秩序;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三改一拆”“六争攻坚”等专项工作,加快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园林绿化增绿添彩行动,加快智慧停车平台应用推广;扎实做好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专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责任领导:郑一平,责任部门:办公室等相关处室)

(二)坚持高标准常态化,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推进街面序化管控、市容洁化管理、园林绿化养管、户外广告管理、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保障和问题发现处置等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三)持续推进五号专线,避免“二次传播扩散”;积极开展“三桶”行动;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今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做好世行项目过渡期相关工作并审议二期项目;做好省人大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督查迎检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四)推进“三违”攻坚行动,加强“两路两侧”整治。(责任领导:卢敏,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城市管理

(五)出台停车收费指导性意见并做好相关平台上线运营工作;做好浦发银行大楼景观照明改造方案确定、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会审、城市夜景美化后期场景动画制作(二期)调试及浙洽会、二十四节气动画初稿制作等;做好庆丰桥、外滩大桥等桥下空间利用项目施工招标,庆丰桥维修工程施工、监理和施工监控招标,明州大桥大修工程检测试验和交通导改等;组织开展全市燃气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做好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城镇燃气体制改革、燃气行业年度考核细则制定及行业安全提升三年行动等工作。[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六)继续开展公园绿化防疫管控督查、春季养护作业巡查、立体花卉布置暨公园公益小品设计方案评比;做好2020年春季义务植树和绿地认建认养认管活动总结、2020年省考核任务落实、市考核办法起草、高架桥绿化考核管理办法完善、花卉引种方案及基地春季实验用苗管理等工作;启动《宁波市生态绿地系统规划》编写、新盆景园方案设计;完成市级三个点位主题及花卉更换、薄膜温室内的灌溉系统安装与预制路铺设。(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七)继续完善海曙、鄞州、江北三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完成《关于构建宁波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初稿;继续做好废弃食用油脂清运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建筑渣土(泥浆)海上处置,推进建筑垃圾监管信息系统和建筑渣土消纳场所设置标准工作,进一步优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事项,改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完成洞桥新建焚烧项目规划及测算;做好厨余处理厂商业运营。(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八)继续推进局信息化管理及“912工程”;做好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编制及智慧城管疑难挂账案件跟踪督办等工作。[责任领导:余宁、马飞,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三、综合执法

(九)做好城市管理领域行业部门与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调研及相关制度拟定;配合做好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19年度工作报告及第二次会议准备工作;推进溪口镇、姜山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推广余姚市“一起来”基层联合执法机制;指导各地制定试点街道“一点通查”实施方案,建立监管对象基础数据库。(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十)制定下发全市综合执法文明规范公正基层中队建设达标验收年度实施方案及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范;开展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及执法成效综合化月度考核及执法勤务管理(作风纪律)专项督察;组织开展中队长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范培训。(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十一)开展文明城市创建、车辆违规占道专项整治、公益广告设置及扫黑除恶等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挥处)

(十二)继续推进养犬管理前期准备,完善相关配套文件;继续开展《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宁波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做好全市2019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分析及典型案例汇编;拟制2020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和法治宣传计划。(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法制处)

四、综合管理

(十三)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局机关内部防控工作;修订2020年度目标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十四)做好2019年度内控年报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智慧城管平台运行项目绩效评价并起草公共设施管理业实施方案。[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十五)基本完成象山大徐镇“精美街区”创建方案、一体化养护一季度考核通报、局“十四五”规划编制初步方案;继续推进综合执法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置、科技创新博览会组织策划、省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实施及“三服务”等相关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十六)做好市政公用养护市场信用评价和信息管理办法意见征求和修改完善;做好水、电、气、网络外线接入审批事项实行承诺备案制通知文件的意见征求工作;做好城管系统审批信息及时归集、信用建设年度工作任务下发等。(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七)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人事档案两全、职级晋升、实训锻炼及机关公务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改革和“双对”考核相关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十八)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文明城市创建及环卫行业“三桶”行动专题报道;公布2019年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结果;做好第13轮城管义工文明行(民间路长项目)专项志愿服务行动及城管义工三届三次理事会会议准备;启动“百团百项、万人万岗”文明实践工程;开展明州大桥维修等舆情监测应对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十九)做好“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第三阶段工作方案;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好“周二夜学”制度;启动局系统党员队伍思想状况调研分析、党建工作研究课题申报等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二十)做好“青年大学习”线上学习活动、2020年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及纪念“五.四”活动策划;做好2020年团内重点调研课题申报;动员局属团组织成立“驻企连心”服务组,开展助力复工复产、社会帮扶等志愿服务。(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局团委)

【返回首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