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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0年5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5-11 15:5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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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工作重点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市“两会”精神传达和与我局相关工作分解落实工作;开展“不负韶华,攻坚担当”干部责任大讨论,组织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百日行动”,推进小区、菜场及周边整顿专项行动,深化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提升优化城市环境秩序;加快城市精细化管理,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三改一拆”“六争攻坚”等专项工作,推进园林绿化增绿添彩行动,加快智慧停车平台应用推广;开展城市管理各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五一”假期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保障及防台防汛准备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推进“三违”攻坚行动,加强“两路两侧”整治。(责任领导:卢敏,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开展“三桶”行动及居住小区厨余垃圾“贴桶”行动;做好重点行业垃圾分类专项检查。(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百日行动”,全面推进街面序化管控、市容洁化管理、园林绿化养管、户外广告管理、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保障和问题发现处置等工作;积极开展小区、菜场及周边整顿专项行动,着力破解占道(跨门)经营、流动设摊等顽症痼疾;深化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联合相关部门做好餐饮服务项目违法行为的查处。(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加快2019年三江六岸河岸线灯光改造工程两个标段施工进度;做好浦发银行大楼景观照明改造工程新装方案对接、宁波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前期准备、城市夜景美化后期场景动画制作(二期)及浙洽会、二十四节气动画初稿制作等工作;开展庆丰桥、外滩大桥桥下空间利用项目施工招标及庆丰桥维修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和施工监控招标等工作;按计划推进明州大桥大修工程东半幅维修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防台防汛准备工作;继续做好燃气行业安全提升三年行动(瓶改管和胶管更换)相关工作;完成《供热设施大纲》并报市级相关部门。[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五)推进园林绿化增绿添彩行动,做好重大活动及文明城市指数测评等环境保障工作;做好《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地方标准专家评审会召开、《宁波市生态绿地系统规划》相关版块编写、《宁波市中心城区公园分级分类指引(试行)》和《宁波市中心城区公园园长制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盆景园(镇海)完工移交、2020年度园林绿化行业考核标准完善、基地春季实验用苗管理和宁波市高架桥沿口绿化技术规程、作业规范和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编写等工作;完成法国园施工招标文件。(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完善海曙、鄞州、江北三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征求各区政府意见;完成《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修订)》第二次征求意见、起草说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奖补方案调整,推进厨余处理厂商业运营、洞桥焚烧厂新建项目相关规划测算及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空间布局等工作;做好餐厨垃圾分类质量提升及废弃食用油脂清运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建筑渣土(泥浆)海上处置、建筑垃圾监管信息系统和建筑渣土消纳场所标准设置、运输车辆改进等相关工作;开展建筑垃圾领域扫黑除恶行动。(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七)做好全局系统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方案,推进“912工程”建设及局信息化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做好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及智慧城管疑难挂账案件跟踪督办等工作。[责任领导:余宁、马飞,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三、综合执法

(八)制定我市城市管理领域行业部门与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吹哨报到”首问事项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行政执法考评细则等;开展卫星镇执法队伍情况调查,做好五大综合执法改革牵头工作相关方案拟制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九)下发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改革大落实、能力大提升、岗位大练兵”活动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2020年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公正基层执法中队创建工作;开展队伍作风纪律专项督察和“五一”期间市容环境秩序保障督察工作;开展5月份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及执法成效综合化考评。(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十)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百日行动”、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和小区、菜场及周边整顿专项行动工作;继续开展车辆违法占道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局扫黑除恶办日常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挥处)                                                                                    

(十一)做好《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准备;配合做好《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及《宁波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工作;拟制“三项制度”调研情况通报;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调研。(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法制处)

四、综合管理

(十二)修订下发2020年度目标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做好市“两会”与我局相关工作分解落实工作,启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三)实施局系统资产内控管理和资产出租专项督查及2020年环卫中心、投资公司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配合做好局属单位巡查;编制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年报;组织开展行业特种车辆配置情况调查。[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十四)继续推进“精美街区”创建、高架“一体化”综合养护服务项目等工作;做好局“十四五”规划编制、博览会组织策划、综合执法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置等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十五)继续做好市政公用养护市场信用评价和信息管理办法修改工作;下发关于水、电、气、网络外线接入审批事项实行承诺备案制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度工作要点等通知文件;继续做好城管系统审批信息及时归集、省政务网2.0平台建设等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工作;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签订、公务员职级晋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市属保健对象健康体检服务保障等工作;继续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人事档案两全等相关工作; 引导老干部积极参加“乐学防疫”类公益课堂。(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十七)继续做好明州大桥维修、甬城泊车等舆情监测研判应对;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及行业外宣、“五一”致敬城市劳动者专题策划、系统外宣考核办法、《城管课堂系列漫画读本-我在城市遇见你》刊印等工作;完成城管义工展厅二期布展;实施“百团百项、万人万岗”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做好慈善超市(社会组织扶贫项目)前期调研、2019年度档案归集和社会组织复评准备等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十八)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好“不负韶华,攻坚担当”干部责任大讨论活动;对所属直属党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组织开展系统党建工作业务知识书面测试、局系统党员队伍思想状况调研等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十九)继续抓好“青年大学习”线上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局团委2020“不忘学习守初心、勇于奉献担使命”主题学习教育活动、2020年青工职业技能比武活动及纪念“五.四”主题团日活动;做好2020年市级青年文明号预申报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局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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