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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0年6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22 15:5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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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工作重点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高标准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百日行动”,推进小区、菜场及周边整顿专项行动,深化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提升优化城市环境秩序;加快城市精细化管理,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三改一拆”“六争攻坚”等专项工作,推进园林绿化增绿添彩行动,加快智慧停车平台应用推广;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防台防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养犬管理联合整治;开展“不负韶华 攻坚担当”干部责任大讨论,组织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工作;做好市两会提案建议办理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继续开展“亮剑2020”“三违”清剿专项行动,推进省“基本无违建县(市、区)”验收点位整改;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加大沿路沿线问题点位排查整治。(责任领导:卢敏,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深化中心城区“三桶”行动及居住小区“贴桶”行动,加大考核监督力度。(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高标准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百日行动”,全面推进街面序化管控、市容洁化管理、园林绿化养管、户外广告管理、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保障和问题发现处置等工作;积极开展小区、菜场及周边整顿专项行动,着力破解占道(跨门)经营、流动设摊等顽症痼疾;深化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联合相关部门做好餐饮服务项目违法行为的查处。(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做好2019年三江六岸河岸线灯光改造工程一标试运行、浦发银行大楼景观照明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城市夜景美化后期场景动画制作(二期)中东欧动画评审及支付、二十四节气动画上墙调试、桥下空间利用项目开工准备、庆丰桥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准备、明州大桥大修工程南半幅施工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应急、消防、平安综治等安全生产工作半年总结;拟定城镇燃气体制改革相应实施方案,继续开展瓶装液化气市场规范工作,督促、指导各地落实瓶装液化气配送细则的有关要求,推进中心城区瓶装液化气市场集中配送和瓶装液化气场站提升的试点工作;做好高温和台汛期安全工作。[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五)继续开展环境整治督查,做好文明城市创建等重大活动环境保障工作,完成5个市属公园主入口公益小品设置;做好市管公园犬类入园安全管理,劝阻不文明遛狗的行为;开展重要节点立体花卉布置暨公园公益小品设计方案征稿评选工作;继续做好法国园、盆景园(新南郊公园)建设等工作;继续编写《宁波市生态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现状分析与规划评估章节;做好今年省对我市园林绿化考核任务分解落实、科研基地部分花卉引种及实验设备采购工作;协助做好高架桥一体化养护招标准备事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完成《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和《海曙、鄞州、江北三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意见征求、《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修订)专家评审等工作;深入开展“三桶”行动,推进餐厨垃圾精细化收运工作,建立健全废弃食用油脂超额收益部分确认及分享机制;继续推进建筑渣土(泥浆)海上处置相关工作,推进建筑垃圾监管信息系统、建筑渣土消纳场所设置标准、运输车辆改进工作;开展建筑垃圾领域扫黑除恶行动;做好厨余处理厂商业试运营及监管、洞桥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新建项目规划测算、有机固废转生物炭循环利用技术论证等工作;开展宁波市“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实施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市级专项督导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七)做好全局系统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方案,推进“912工程”建设及局信息化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做好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及智慧城管疑难挂账案件跟踪督办等工作。[责任领导:余宁、马飞,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三、综合执法

(八)完善“吹哨报到”首问事项联合执法机制;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培育乡镇(街道)及基层综合执法平台调研;结合省综合执法办年度考核细则制定下发我市2020年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和细则。(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九)继续做好全市申报2020年综合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公正基层执法中队创建工作;做好省厅对我市2019年综合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公正基层执法中队验收复核后问题整改工作;做好各大队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勤务机制工作;组织开展6月份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及执法成效综合化考核;部署开展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活动。(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十)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百日行动”,组织开展互联网共享单车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和小区、菜场及周边整顿专项行动等;联合市公安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做好局扫黑除恶办日常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挥处)                 

(十一)继续配合市人大修改完善《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配合市司法局修改完善《宁波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拟组织召开年度法治建设座谈会,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地方性法规年度有关清理工作、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调研、2019年典型案例汇编等;拟制轻微违法审慎监管办法。(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法制处)

四、综合管理

(十二)做好半年度梳理总结及市“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三)实施道路养护项目绩效评价、研究中心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清查审计;做好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2019年财政支付动态监控纠正情况反馈、环卫中心和投资中心离任经济审计等工作;开展局系统节能宣传月活动;配合局属单位巡查。[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十四)继续推进“精美街区”创建、高架“一体化”综合养护服务项目等工作;做好局“十四五”规划编制、博览会组织策划、综合执法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置等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十五)继续做好市政公用养护市场信用评价和信息管理办法的意见征求及修改、省政务网2.0平台建设等工作;研究出台加强批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规定。(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对市政中心、直属大队的全面巡察工作;组织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工作;开展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继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两全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十七)做好中高考执法保障、文明城市创建、养犬管理条例、垃圾分类专项执法等行业外宣工作;做好日常媒体采访,问政投诉等的派发联络和答复工作;做好新年度媒体合作、新一期电视问政、“文明城市面对面访谈”节目对接、“百团百项、万人万岗”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召开城管义工协会三届三次理事会会议。(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十八)深入推进“模范机关”“清廉机关”“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做好“城事故事”征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半年度公示、发展对象培训等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十九)做好“青年大学习”线上学习活动开展、2020半年度共青团工作总结、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组织申报工作、青工职业技能比武活动、暑期关爱小候鸟行动方案策划等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局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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