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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14:4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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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宁波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中长期规划)
规划对象:生活垃圾(包括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粪便,以及需要协同处理的大件垃圾、绿化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等。
规划范围:宁波市行政区域,包括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以及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重点研究范围为宁波市六区行政区域。
规划内容:明确规划的发展目标、重要指标。研究提出各类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处理方案。研究提出设施规划,包括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垃圾(不含有害垃圾)利用与处置设施,以及以利用与处置生活垃圾为主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的规划布局与选址,明确技术工艺、建设规模与建设标准;市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转运、可回收物分选、综合服务站、环卫停车等设施规划布局与选址,明确技术工艺、建设规模与建设标准;市六区城区范围内的公共厕所规划布局;市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收集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原则、设置标准及规划引导要求。
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与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一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远景展望到2049年。
二、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单位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方式:0574-87207868,129344456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水街3号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574-55000172,zhengchong@rxhky.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本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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