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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行政处罚“零次跑” 宁波海曙城管高效高质执法有实招

信息来源: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7-28 13: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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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基础材料、接受询问调查、拿取法律文书、定点银行柜台缴纳罚款,传统的行政处罚多次“跑腿”让受罚市民身累心更累。如今,这样的困扰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逐步得到解决。

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在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牵头指导下,月湖中队通过积极探索、内部挖潜,根据行政执法办案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罚款收缴三个重要环节,综合串联“零陈述”办案、当事人提供自书材料、执法文书电子送达、电子化缴纳罚款等新型、高效、便民执法手段,创造性形成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最多跑一次”的全套样板。今年7月5日,“最多跑一次”办案样板在月湖中队正式启用,当事人接受行政处罚实现“零次跑”。

“群众有所呼,改革必须有所应,打造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最多跑一次’办案样板,就是为了破解传统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时空阻隔’‘多次跑’等问题。”月湖中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一站式”现场调查取证,窗口前移“就近跑”

“我承认有违法行为,但是店里事情很多很难抽开身去接收处理,没想到现在可以不用跑就完成处罚处理。我们餐饮企业今年深受疫情影响,现在正在加快恢复,你们推出的新举措对我们来说真是个好消息。”这是日前海曙区镇明路一家被罚餐馆老板王某的感慨。7月17日这一天,他因在城市道路上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现场接受执法队员调查,因为店里有急事无法到中队接受询问,当被告知只要现场提供自书材料把违法情形等交代清楚可以不用多跑腿时,王某马上拿着执法人员现场提供的纸笔写清违法事实等情形,“以前被处罚后要跑这跑那的,店里太忙影响生意,现在执法更加人性化了,我们被处罚的人也更能接收”。

“一站式”现场取证

让被处罚人接受度更高的“执法方式”具体有哪些呢?中队执法队员介绍,在监控“抓拍”或执法记录仪记录违法事实及执法情形等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执法人员通过“零陈述”办案、当事人现场提供自书材料,实现办案窗口前移,现场“一站式”完成调查取证,当事人无需再跑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询问。

“‘零陈述’办案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依赖当事人或者证人对违法行为的书面供述或确认,综合运用执法音频记录、违法行为监控视频以及其他客观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行政处罚办案流程”,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书材料也是行政处罚主要证据之一,两者综合运用办案跟传统办案方式最大的区别是不需要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等书面供述,监控“抓拍”或执法记录仪记录违法事实及执法情形,就能办案,既能提升执法办案效率,又能实现在调查取证环节当事人‘零次跑’”。

“电子化”文书送达,数据代跑“共赢跑”

“请你本人拿着身份证拍照一张”,“我们已经向你发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共2张图片”,“文书已经发送完毕,请确认后回复收到。”

“已收到!”。

“请仔细阅读,您如有陈述、申辩,请于三日内提出。”

“好的好的,你们用电子化送达方式,大夏天的不用我来回跑,还是很方便的。”

7月20日上午,在一起生活垃圾未分类案件中,中队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微信”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方式,向当事人袁某“秒送”法律文书,袁某对队员送达的工作方式和效率给予充分肯定。

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了“电话+微信”送达步骤,完成“一站式”现场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当场询问袁某“电话+微信”送达法律文书意愿,袁某表示同意后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并添加执法微信号。文书下发,在电话征得袁某同意后,执法人员在微信上完成对方身份确认、扫描并上传法律文书、当事人确认签收、告知权利义务等环节。

“‘电话+微信’送达法律文书其实是双赢的举措,对当事人来说既能避免多跑腿,又有了咨询问题、提出异议的快捷渠道,对执法部门来说操作简便、快捷高效且成本极低,缩短了办案周期”,月湖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当然,目前法律上有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能通过电子送达,我们还是采取执法人员上门直接送达的方式,确保当事人在文书送达阶段‘零次跑’。”

“电子化”罚款收缴,主动服务“反向跑”

高先生是某民营医院负责人,因为在居民小区楼道乱张贴接受城管部门处罚。昨天上午,在收到执法人员上门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通过扫描宁波市新增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系统生成的二维码直接完成罚款缴纳,15分钟后,他又收到了队员上门送达的纸质发票,“5分钟就搞定了!节省了我们企业的时间,而且从接受现场调查到现在收到发票,一次都没跑过!现在执法真的是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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