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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

积极探索渣土处置问题“宁波解法”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7-07 15: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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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渣土处置问题是新型城市化进程的难点。近年来,宁波市高度重视渣土处置管理,市政府为此专题召开建筑渣土处置会议,部署开展渣土处置攻坚行动。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市推行多部门联动治理举措,积极探索建筑渣土领域“规范化管理、市场化处置、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的“四化”治理新机制。

一、周密部署,推进渣土规范化管理。2018年以来,我市借势借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强势推进渣土处置行业乱象集中治理。一是抓组织保障。成立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挂图作战”。二是抓政策支持。启动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全面落实全省统一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事项,核准信息超过4000条;发布建筑渣土处理费市场信息参考价。三是抓综合整治。积极引导企业购买原装全密闭渣土运输车,改善扬尘、滴漏撒等问题;深化非接触性执法在建筑渣土管控领域的拓展应用,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属地管理、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渣土车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堵疏并举,规范渣土市场化处置。一是推行渣土码头处置“统一管理、终点支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重压之下,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力度,对运输码头和运行模式进行了大胆改革,统一管理渣土码头,以码头中转处置经费为切入点,开发处置联单电子管理系统,做到“买票上船、到岸支付,三单比对、终点支付”,解决了多年来想解决而没解决的渣土处置乱象,实现了渣土处置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有效结合。同时,我市发挥部门合力,利用视频监控系统、道闸系统、联单凭证、船舶装载系统、AIS、船舶倾废仪等科技手段加强“三点两线”(工地、转运码头、舟山处置点)监管,着力防止偷倒乱倒行为发生。二是强化“属地为主”原则,全面落实陆上消纳场所。陆上消纳是渣土处置的重中之重。2019年我市编制了《宁波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建设专项规划》(2018-2030年),其中建筑渣土处理点位54个,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各地正逐步推进渣土陆上消纳场所的建设工作。

三、综合施策,推进渣土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是解决渣土问题的根本性出路。一方面,我市因地制宜,将渣土消纳上升到与舟山市山海协作的战略高度。相继开通舟山金塘北、六横小郭巨等区域项目回填处置宁波渣土,实现渣土再利用,达到两市经济、社会效益共赢。2018年至今,码头中转处置渣土近4000万吨。另一方面,因势利导,出台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我市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培育指导意见、企业资格认定公告管理办法和资源化利用扶持办法等配套政策,颁布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技术标准和建筑泥浆固化处置暂行标准等地方技术细则,出台矿山消纳建筑渣土指导性意见。

四、科技创新,推进渣土产业化发展。“高压气溶胶排水固结”专利技术由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单位浙江开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采用该技术可使渣土堆放库填堆量增加,并提高堆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目前该技术已经试点应用于我市奉化区萧王庙五星村建筑渣土堆放场地、象山经济开发区等场地;同时,在土地整理项目中应用该技术,可实现渣土替代塘渣的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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