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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0年8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8-12 08:4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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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工作重点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高标准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动第二批“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加快推进架空线整治、“六横六纵”两侧箱体提升、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等工作;深入贯彻全省生活垃圾治理攻坚大会精神,高标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持续做好“三改一拆”“六争攻坚”等专项工作;做好综合执法改革相关工作;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智慧停车平台应用推广;抓好防汛防台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全省“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座谈会精神,积极开展2020年度市级精品示范道路创建及“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继续推进重点区域违建、工业企业违建、规划图斑遥感违建等专项整治,推进“四边三化”问题点位整治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深入贯彻全省生活垃圾治理攻坚大会精神,高标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筹备全市生活垃圾治理攻坚大会,印发《宁波市高标准推进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持续开展源头提质行动,不断提高分类质量和成效。(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坚持高标准,注重常态化,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百日行动”,推动第二批“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加快推进城区架空线整治、“六横六纵”两侧箱体提升、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等工作;继续推进乱停车、养犬管理集中整治、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和小区、菜场及周边整顿专项行动。(责任领导:沈光新等相关领导,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2019年三江六岸河岸线灯光改造工程维持一标正常试运行,二标完成外滩灯具的安装,推进书城侧灯具安装协调工作;做好浦发银行大楼景观照明改造工程前期方案对接;完成庆丰桥桥下空间利用项目的景墙基础和立柱钢筋混凝土浇筑,以及维修工程开工准备;完成明州大桥大修工程基本桥面铺装;推进局系统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火灾隐患检查;完成城镇燃气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做好瓶装液化气场站站容提升导则编制及试点、高温季节防汛防台工作。[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五)做好园林行业“席地而坐”城市绿地示范区域争创及市管公园常态化深度保洁、高温防暑、严防溺水事件发生等工作;完成2020年度重大活动的环境保障项目招标、宁波盆景园(新南郊公园)概念性方案设计工作;开展“茶花杯”园林绿化半年度行业考核总结、园林行业防汛防台专项考核、四星级及以上综合评定等工作;完善《宁波市生态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做好省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和园林式居住区(单位(项目)申报检查及试验苗养护管理、秋季引苗准备等工作;组织召开园林绿化行业培训会议。(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继续推进“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工作;完成《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海曙、鄞州、江北三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意见征求及《宁波市招牌标识设置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开展市对区(管委会)检查考核、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及第一批“双百”示范验收工作;继续推进餐厨垃圾精细化收运工作及厨余垃圾处理厂商业试运营;做好世行二期项目推进工作,完成洞桥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新建项目规划测算,加快推进餐厨、厨余厂二期项目建设及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渗滤液提标改造工作;继续推进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更新换代及海上处置工作,继续落实重点项目出土“一对一”精准保障机制。(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七)推进“云上城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城管违停系统项目调试整改、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接入等工作。[责任领导:余宁、马飞,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三、综合执法

(八)完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扩展目录》和执法事项划转相关意见汇总及完善上报工作;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及事项划转情况汇报、市委“十盼十做”专项督查、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实务研讨会组织参加及年度重点课题调研等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九)继续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公正基层执法中队创建申报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基本规范》,开展勤务机制落实专项督察、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及执法成效综合化考核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十)做好文明城市检查台账资料审核上报及创建督查工作;联合公安部门继续开展犬类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涉水涉河、违规停车(开店)、渣土处置及餐饮油烟等专项执法活动。   (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挥处)                  

(十一)继续做好《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调研报告修改完善和《宁波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报告拟制等工作;配合做好综合执法改革执法事项划转梳理工作;做好综合执法论文征集评比、局机关工作人员执法证考试、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动态调整等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法制处)

四、综合管理

(十二)做好市“两会”提案、建议面商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三)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和2020年预算调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二报及涉改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账户调整方案编制等工作;制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继续推进环卫中心、投资中心、研究中心离任经济审计及研究中心资产清查审计。[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十四)落实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推进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2.0、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掌上办公、数据开放与创新等工作;做好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草案、工作细则、工作规划编制,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和长三角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数研究,推进局2020年度标准化项目实施及局“十四五”规划、照明专项规划、供热设施规划大纲、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城市管理作业服装技术指引等编制工作;继续做好执法辅助人员骑行服增添及“六争攻坚”“三服务”等日常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十五)继续修改完善城市管理领域行业信用监管办法和省政务网权力运行系统相关信息;做好《宁波市城市管理养护项目招标评标办法》起草、局重点课题调研等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六)做好巡察工作情况整理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后续工作;组织召开半年度履责报告会;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两全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十七)做好垃圾分类、养犬条例执法、高温下城管人、“甬城泊车”等专题外宣、省厅“最美建设人”推荐、“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应用、“百团百项、万人万岗”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启动城管义工网站二期项目及“民间路长”项目,完成第二批“爱心茶亭”布点,举办“红色初心传能量、爱心茶亭送清凉”大型党日活动;发布义工协会卡通人物形象。(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十八)启动“模范党支部”创建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细化相关创建标准;做好党建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对党忠诚月”活动总结、“三创”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等工作;继续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文明创建我先行”志愿服务活动。(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十九)继续开展“青年大学习”线上学习活动;做好2016-2019年市级青年文明号年度复评、局青工技能比武通知下发及团组织行业类别信息完善等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局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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