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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江北区范江岸路等道路收费停车泊位的补充公告(2020年JB第3号)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8-31 11: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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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2020年8月12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江北区范江岸路等道路收费停车泊位的公告》作如下补充:
一、范江岸路等11条道路收费停车泊位试运行期延长至2020年9月14日,期间提供短信通知服务,暂免停车费用。自2020年9月15日零时起正式开始收费。
二、道路停车位收费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甬综执联〔2020〕9号)文件精神执行。江北区范江岸路等道路停车位为一级区域,单次停车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详见下表:
区域 | 日间收费时段(30分钟免费) | 日间收费标准 | 夜间收费时段(30分钟免费) | 夜间收费标准(元/车次) | |
2小时内 | 2小时外 | 5元/车次 (2小时内减半收取) | |||
一级 | 7:30-18:30 | 3元/30分钟 | 4元/30分钟 | 18:30(含)-次日7:30(含) |
三、清江路(包家漕路-湖西路)道路停车位为一级区域,收费标准自2020年9月15日起按上述标准调整。
特此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智慧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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