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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0年9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9-03 15: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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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工作重点是:全面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国测迎检及中央环保督察等工作,继续推动“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加快推进架空线整治、“六横六纵”两侧箱体提升、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等工作,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及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和小区、菜场及周边整顿专项行动;高标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市人大专题问询准备工作;持续做好“三改一拆”“六争攻坚”“三服务”等专项工作;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景观灯光补缺工作,加快智慧停车平台应用推广和法式花园建设;抓好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继续做好普铁沿线治理、各地“三违”清剿问题点位整改落实情况梳理等工作;做好2020年度“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申报计划拟定及标准制定工作;推进重点区域违建、工业企业违建、规划图斑遥感违建等专项整治,推进“四边三化”问题点位整治。(责任领导:卢敏,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筹备全市生活垃圾治理攻坚大会,及时印发《宁波市高标准推进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对《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题问询准备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坚持高标准,注重常态化,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百日行动”,推动第二批“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加快推进城区架空线整治、“六横六纵”两侧箱体提升、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等工作;继续推进乱停车、养犬管理集中整治、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和小区、菜场及周边整顿专项行动。(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推进景观灯光补缺工作,2019年三江六岸河岸线灯光改造工程维持一标正常试运行,二标完成外滩灯具的安装,推进书城侧灯具安装协调工作;做好浦发银行大楼景观照明改造工程前期方案对接;完成庆丰桥桥下空间利用项目的景墙基础和立柱钢筋混凝土浇筑,做好庆丰桥维修工程开工准备;基本完成明州大桥大修工程桥面铺装;推进局系统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火灾隐患检查工作;做好城镇燃气体制改革、瓶装液化气场站站容提升导则编制及试点工作;做好高温季节、汛期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五)继续开展环境整治督查,落实市管公园常态化深度保洁,开展各区星级公园检查;做好2020年度重大活动及节假日花卉布置项目开工及下半年各区花事活动指导工作;完成《宁波市生态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初稿、宁波盆景园(新南郊公园)概念性方案设计第三稿、宁波法式花园项目施工招标、古树名木信息平台补充完善等工作;完成省园林镇、省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和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申报项目实地检查及优秀项目推荐上报。(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继续推进“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工作;继续推进户外广告设置长效管理,强化户外广告设置行业监督检查;完成《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海曙、鄞州、江北三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社会意见征求;继续推进餐厨垃圾精细化收运工作,重点抓好不可食用动植物油脂单位的油脂清运服务工作;做好厨余处理厂商业试运营及监管相关工作,完成洞桥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新建项目相关规划测算,加快推进餐厨、厨余厂二期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更新换代相关工作;继续推进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更新换代及海上处置工作,继续落实重点项目出土“一对一”精准保障机制;做好爱国卫生运动、提案议案面商相关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七)推进“云上城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城管违停系统项目修改、服务器迁移工作;完成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接入及考核工作;启动局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编制,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责任领导:余宁、马飞,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三、综合执法

(八)完成溪口镇、姜山镇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及划转事项报批、宁波市综合执法事项划转确定扩展目录报批及公告、《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报批等工作;启动我市第二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指导区县(市)同步开展执法事项划转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九)全力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国测迎检期间专项督察;做好2020年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例会筹备、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活动开展、辅助人员岗位证书考试、队伍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等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十)全面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文明城市创建国测迎检各项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涉水涉河执法、乱停车、养犬管理、夜宵摊专项整治,深化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规范我市摊点经济发展等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挥处)

(十一)继续修改完善《宁波市店名招牌管理办法》《宁波市水底遂道管理办法》调研报告;继续做好综合执法改革执法事项划转配合工作;做好2020年城市管理有关法规立法调研计划拟制、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常用处罚事项编撰、处罚信息归集对接等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法制处)

四、综合管理

(十二)完成市“两会”提案、建议面商工作;做好国庆节前信访维稳等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三)继续推进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和2020年预算调整;做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二报、涉改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账户调整方案编制、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制订等工作;继续推进环卫中心、投资中心、研究中心离任经济审计及研究中心资产清查审计。[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十四)落实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推进“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2.0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掌上办公、数据开放与创新等工作;继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和长三角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数研究、编制工作;完成高架一体化项目开标及定标,指导做好中山路、“六横六纵”养护管理工作;推进局“十四五”规划编制,做好供热设施规划大纲、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大纲、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照明专项规划等制订工作;继续做好城市管理作业服装技术指引编制及执法辅助人员骑行服增添、“六争攻坚”“三服务”等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十五)做好《宁波市城市管理行业信用监管办法》意见征求和修改、局重点课题调研修改和上报等工作;继续做好政务2.0平台对接、省政务网平台信息调整、营商环境测评配合、《宁波市城市管理养护项目招标评标办法》起草等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六)继续整理巡察工作情况,组织召开半年度履责报告会;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两全、副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组织局属事业单位参加宁波市第22届高洽会。(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十七)做好垃圾分类、高温下城管人、专项整治、防台防汛、文明城市迎检和环保督察等外宣和舆情监控引导工作;做好城管IP形象深提升推广、2020年度全市城管系统网评技能培训活动开展、省厅“最美建设人”申报、城管义工文化展厅布展落地、“爱心茶亭”项目实施等工作;开展“城市管理市民学校”、文明创建专项志愿服务等活动。(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十八)做好年度党员发展材料复核、预审及批复,“奉献担当”第三阶段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阶段性总结工作;指导市政设施中心党委做好中心党委本级及下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启动2020年度“身边的感动”优秀党组织、优秀党员及各类先进事迹宣传总结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十九)继续开展“青年大学习”线上学习活动,做好青春助推转型升级先锋行之走进垃圾分类活动承办方案;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迎检、环保督察志愿服务活动和“青年榜样看城管”线上交流活动;继续做好团内重点课题调研及初稿撰写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局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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