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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获评浙江省第五批“基本无违建县(市、区)”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12 08:3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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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慈溪市正式入选为浙江省第五批“基本无违建县(市、区)。”近年来,该市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持突出重点、拆改结合、为民惠民的原则,深入开展“三改一拆”行动和“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完善督查考核办法为创建工作保驾护航。该市以“基本无违建市”创建为契机,市、镇(街道)两级高度重视,前期做好迎检攻坚,后期做好反馈整改,综合运用日报、周报、月报,拉紧违建清零紧箍咒,打响拆违行动竞速跑,不断掀起你追我赶、拆违攻坚的高潮,形成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模式。

  二是排摸底数建档建库,强势攻坚重点难点为创建工作拔钉除障。畅通群众来访、来电、来信、网络等多渠道违建发现举报机制,对群众来信来访,坚持“首问负责制”,统一受理、登记响应、分类转办。落实“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机制。镇(街道)牵头对辖区内发现的新增违建进行登记后,必要时迅速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快速落实处置力量和处置措施,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把违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源头防违控违,优化土地拆后利用让创建行动行稳致远。通过采用“人防+技防”的方式,严查新增违建,确保违法建筑零新增。各镇(街道)做到分片巡查、定村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巡查全覆盖不遗漏。发现新增违建及时登记、上报、处置,纳入宁波市防违控违监管平台,巡查有迹可循。定期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查,尤其针对利用节假日期间进行抢建的,要即查即处,防患未然。在有条件的镇(街道)运用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先进技术手段,收集违建线索,掌握新增违建,提高管控效率,并适时推广运用。

  自2013年“三改一拆”行动启动以来,该市累计拆除违建1886.08万平方米,完成“三改”1511.64万平方米,其中完成旧住宅改造291.15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370.51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849.9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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