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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督察支队生态文明领域执法成效显著

信息来源:执法支队直属大队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12 16: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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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督察支队党委高度重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工作,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把学习成效体现在做好生态文明领域执法工作,做到了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必查、严查,以执法工作实际行动、显著成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一是垃圾分类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必查、严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置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重要一环”,执法人员牢记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严查生活垃圾方面的违法行为。疫情攻坚阶段,宁波某物业把大量的生活垃圾和装修大件垃圾混堆混放,多天未清理,为疫情防控带来重大安全隐患,支队执法人员一边责令物业立即分类清理垃圾,一边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模式,现场记录分类处置过程,固定违法证据,通过一天的现场督导和取证,既有序安全的清运处置了垃圾,又固定了违法证据,使当事人受到应有的处罚。

二是渣土车“跑冒滴漏”必查、严查。渣土运输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但由于部分渣土运输公司和从业人员为了追求极端经济利益,不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多拉快跑,造成在运输过程渣土跑冒滴漏,造成大量扬尘,污染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品质,支队人员通过流动巡查、定点设卡等多种形式,严查渣土车跑冒滴漏,对查获的违法行为均处以5000元的罚款,有力规范了渣土车的运输行为。

三是施工工地污染城市环境的违法行为必查、严查。执法人员在查处渣土车跑冒滴漏的同时,通过渣土溯源,查处出土工地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施工工地不设硬质密闭围挡和不采取防止扬尘措施的、不落实建筑垃圾处置各项强制要求的等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降低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办理了一批案件,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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