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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成功获评省第四批“无违建县(市、区)”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08 16:5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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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浙江省第四批“无违建县(市、区)”名单,江北区成功入选,系全市唯一。近年来,江北区将“无违建区”创建工作作为“三改一拆”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不移“消存量、控新增”,以更大魄力、更高起点推进拆违治乱,多次获得省、市“三改一拆”工作先进称号。一是抓好“一盘棋”工作部署。出台《江北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履职不力处置实施细则》,坚持“块抓条保”的工作思路,吹响集结号、列出作战图,一村一村抓清零,一街镇一街镇抓创建。截至2020年底,全区累计完成“三改”面积2540万平方米,拆违1032.8万平方米,任务完成率连续多年保持全市前列。二是坚持“一把尺”政策制度。创新出台各类长效防违控违制度,制订《江北区违法用地上依法没收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管理和处置规定》《江北区国有土地违法建筑处置若干政策意见》等,确保制度供给。全市率先制订《江北区阳光房和雨棚必拆类型导则》等操作细则,有效破解“执法进小区”小区阳光房搭建处置等难题。三是建立“一体化”防控网络。深化科技防控手段应用,织密防违控违网络,在全市率先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影像图对比等手段,优化城市精细化管理通导遥监测平台,形成全方位、无缝隙、常态化的违法建筑管控格局,切实防止违法建筑和脏乱差现象回潮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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