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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打造招牌标识设置规范化品质化街区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12-01 12:3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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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关于2021年打造招牌标识设置规范化品质化街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在各区县(市)自主申报基础上,经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结合实地效果进行打分,海曙区南塘老街(一期)、鄞州区南商水街、江北区老外滩商业街、镇海区开元广场、奉化区惠政老街、余姚市府前路历史文化街(阳明古镇一期)、高新区凤竹里广场共7个街区拟确定为宁波市招牌标识设置规范化品质化街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从12月1日起至12月3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004室

联系人:梁迪,联系电话:87305624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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