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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1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12-08 09: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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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工作重点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力冲刺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思路谋划工作;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扎实开展最干净城市、“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等创建活动;加大省市重点任务贯彻力度,加强数字赋能创新,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整治,全面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组织参加全省违法建筑数据审核及防控治理应用场景使用培训;督促指导各地做好违法建筑数据排摸、录入工作;下发我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先争优考评办法,开展市级特色道路和优质项目验收;做好民主评议机关涉及“三改一拆”问题整改工作;跟踪省市媒体曝光点位、群众举报等问题调查处置进展。(责任领导:卢敏,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深化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攻坚,加快装修(大件)垃圾体系建设,做好全市中转站现状调查和改建工作,推进生活垃圾转运(分拣)综合体设计指南编制项目和视频监管系统安装;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召开全市医疗系统垃圾分类现场会;完善码头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做好渣土百日攻坚联合执法督查;做好建筑垃圾监管服务信息系统竣工验收。开展第三个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组织开展专项测评;持续深化渣土百日攻坚、养犬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秸秆焚烧治理、“三乱”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牵头推进“禁设区”餐饮企业联合整治。(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推进高架一体化综合养护服务项目,做好防雪抗冻应急保障;启动常洪隧道光栅段涂装专项养护;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落实非机动车停车点位施划工作;开展燃气企业燃气安全评估;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完成第二轮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和遏重大攻坚任务,确保局系统冬季生产安全。[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五)完成绿化行业年度考核工作;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最优最差绿地评审工作;完成公园分级分类管理年度考评,评选年度优秀市民园长;举办园林博物馆迎春花展;做好高架沿口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和航空路跨线桥花箱、东外环快速路地面段(镇海和鄞州段)一体化接入工作;做好市管公园零星项目竣工验收,推进宁波盆景园(新南郊公园)、日湖增绿添彩、智慧公园等项目建设;做好中心城区全域化日常督查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开展干净指数测评,完善干净指数功能模块,修订干净指数测评细则;开展道路见本色行动专项检查;推进公厕日常考核和智慧公厕平台建设,开展公厕第三卫生间和无障碍设施专项督查,迎接省级公厕服务提升验收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七)出台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推进城市精细化综合管理协同应用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安全及信创工程,定期扫描全局业务服务器;做好“互联网+监管”应用推广年度考核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三、综合执法

(八)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年度总结及明年思路梳理;做好年度考核台账上报及迎检工作;开展综合执法年度考核,做好各类改革工作专项考评;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年度总结及明年思路谋划;推进《统一目录2021年》划转工作,做好我市进一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方案报批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九)指导推进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开展最佳实践中队评审。(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十)开展在建工地、房地产行业等领域联合检查,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执法、“双减”联合执法;对接落实执法划转事项承接,编制划转事项协作配合手册;推进综合执法协调指挥体系建设和“综合查一次”;做好局扫黑除恶办日常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挥处)                 

(十一)配合市人大修改完善《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开展《宁波市城市照明办法》修订调研起草,起草局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做好法治建设、法治宣传年度考核台账资料准备;开展处罚信息归集信用系统工作;做好复议案件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法制处)

四、综合管理

(十二)做好年度考核迎检和各区县(市)、局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推进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思路谋划,筹备年度工作会议;抓好日常信访工作和突出问题跟踪处置;推进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闭环管理。(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三)开展局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后续工作;组织落实局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推进行业考核奖补资金优化整合;实施部门资产提质行动;开展预算精细化审核、2022年区建市补资金预拨。[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十四)加快数字化改革,完成省市两级下派的各项数改任务;做好市公共数据管理平台系统编目和数据归集工作;做好科技发展服务线上平台建设,抓好数字政府综合应用部门数据仓建设和维护;做好“精美街区”创建、一体化养管推广实地抽查验收;推进特种养护车辆机械机械化智能化改革,完成PDA的采购工作;做好“六争攻坚”“三服务”、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工作等日常工作。 [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十五)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务2.0平台应用;做好城市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功能完善;开展《宁波市城市管理领域养护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宣贯活动。(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六)开展局属单位全面巡察工作;配合做好街道换届选举;完成干部人事档案整体移交;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做好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公务员调转任、军转安置等相关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十七)做好年度工作盘点、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双减执法等专题宣传报道;做好年度好新闻、精神文明十件新事、年度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组织开展第4届城市管理领域项目设计大赛;完成2021年度“民间路长”管城事项目结项;做好日常媒体采访,舆情监控引导、微信公号编辑等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十八)做好宁波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开展局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做好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年度综合考核迎检工作;做好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做好全市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征集和“八廉”工作案例、党员教育课件作品报送工作;开展2022年度模范党支部创建工作示范点推荐;抓好“周二夜学”工作落实。(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十九)推进“青年大学习”线上学习活动,保持参与率;指导局属各单位做好组织换届选举;做好市级青年岗位能手申报工作;做好2021市级青安岗申评及2017-2020市级青安岗复评工作;做好局系统共青团年度总结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局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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