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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办公室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2-02 16:5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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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工作重点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传达落实省市“两会”精神,适时召开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会议;研究拟制“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注重高标准,落实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高标准推进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做好世行贷款二期项目前期工作;持之以恒抓好疫情防控,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环境美化布置和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天气应对处置等工作,做好市“两会”保障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推进治违除患促安全专项整治;跟踪省市媒体曝光点位、群众举报问题等的调查处置进展情况。(责任领导:卢敏,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攻坚,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拟定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推进中转站渗滤液改造项目;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世行贷款二期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世界银行安保政策文件(环境和社会影响框架评估文件)等编制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开展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养犬管理、废弃食用油脂、餐饮油烟、瓶装燃气实名制、渣土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分类等整治行动。(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完成桥下空间利用项目(庆丰桥、外滩大桥)竣工验收;庆丰桥维修工程进场开工;完善省厅道路智慧化改造试点方案;完成中心城区管道燃气企业中期评估送审稿,推进储配站升级试点场站改造,组织开展跨区域经营专项整治;做好第三轮安全生产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并上报市安委。[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五)做好2021年市级点位春节花卉布置,开展园林行业节前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指导做好防寒防冻工作;发布《关于宁波市道路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制定“茶花杯”园林绿化行业评比标准;修改《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筹备绿地认管认养仪式及义务植树相关事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完善《“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市容环卫指数”方案;组织《海曙、鄞州、江北三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专家评审;推进筑垃圾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做好建筑垃圾联合检查,完善市级统一开展五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实施方案;继续做好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监管,提升餐厨垃圾源头分类质量;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工作,做好10座填埋场“一场一方案”。(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七)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进一步对接国家、省平台做好新增数据归集,参加《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交换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9部分:系统设置》等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精细化综合管理协同应用系统”一期项目可研及建设方案,开展“城市精细化综合管理协同应用系统”一期项目立项申报。[责任领导:余宁、马飞,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三、综合执法

(八)拟制《宁波市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完善《“一支队伍管执法”实施指导意见》,推进鄞州区、奉化区关于姜山、溪口两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事项划转公告,协调认定乡镇综合执法队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案件的标准;继续推进《扩展目录》执法事项编码校验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九)制定2020年新招录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初任培训工作方案和2021年度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意见;开展春节期间市容环境秩序执法保障督察;确定督查考核系统业务框架、流程、标准等,调整完善队伍规范化建设考核内容。(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十)落实春运保障,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执法工作;做好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核工作;做好局扫黑除恶办日常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挥处)  

(十一)推进《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部署安排《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宁波市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工作计划;征求自由裁量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改意见;拟制全市综合执法系统2020年度执法办案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分析报告。(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法制处)

四、综合管理

(十二)组织召开局系统年度工作会议;牵头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市“两会”提案建议对接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三)启动2020年项目绩效评价和内审协审单位招标;做好新任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工作;组织编制2020年度城建年报,推进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十四)完善城市精细化综合管理协同应用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议书,启动实施信创工程项目;继续开展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认领、实施清单编制和覆盖率提升等事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案例和长三角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数研究、编制工作,做好中山路、六横六纵、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常态化督查监管;做好“六争攻坚”“三服务”等日常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十五)做好宁波市城市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试运行及功能完善工作;推进省营商环境测评燃气报装工作;做好未认领事项调整和政务网权力库梳理;继续做好宁波市城市管理领域养护工程招标评标办法的起草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六)部署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年度考核,启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报告;推进干部相关工作,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做好公务员、工资、干部培训、事业单位人员等各类统计年报;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后续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十七)做好垃圾分类、春节执勤保障等外宣和舆情监控引导工作;全省推广城市客厅专题宣传,做好季度好新闻汇编;发布《城管义工协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9-2028)》,召开义工协会三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和三届四次理事会会议,宁波城管义工网改版启用并接入省“志愿汇”、市“微志愿”平台。(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十八)组织所属党组织书记开展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2020年度星级党组织评定及2021年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十九)做好2020年度市级各类先进推报、团内局级推优评优等工作;策划3月学雷锋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方案;做好“网上共青团”一期团务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局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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