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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3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3-09 11: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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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工作重点是:深入学习省市数字化改革大会和市“两会”精神,分解落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年度任务,加快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深化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推进世行贷款二期项目相关工作;持续跟进中央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整改,完善我市“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拟订“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制定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和生活垃圾处置运行等安全治理方案,加快城镇燃气体制改革和智慧道路改造试点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谋划制定宁波市违法建设诚信体系相关制度和宁波市违法建设问责制度,持续推进我市违法建设防控体制机制建设;深化各项专项拆违整治,推进治违除患促安全专项行动,跟踪省市媒体曝光点位、群众举报问题等的调查处置进展情况,做好“三改一拆”月度数据报送和统计分析等日常工作;对宁波市历史存量应拆违法建筑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进行调研。(责任领导:卢敏,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深化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攻坚,继续推进世行二期相关工作,开工建设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渗滤液就地处理项目;推进建筑垃圾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市级统一开展五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实施方案。(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落实“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安排;继续组织开展铁腕治渣、瓶装燃气实名制、养犬管理、餐饮油烟、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处置等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推进省厅道路智慧化改造试点前期相关工作;做好桥下空间利用项目(庆丰桥、外滩大桥)、明州大桥大修、2018年健康监测增补项目等工程决算送审工作;组织召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制定出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安全目标考核细则和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方案;做好中心城区管道燃气企业中期评估,推进瓶装燃气市场改革和储配站试点场站升级改造,继续做好跨区域经营专项整治。[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五)做好宁波法式花园莫奈花园整改,准备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准备2021年园林专项工程招标,签订零星工程合同和苗圃新的养护合同,推进姚江公园和儿童公园移交手续办理;组织召开2021年度园林绿化行业会议和园林绿化工作会议,开展义务植树和绿地认养认管工作;修订《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继续制定园林绿化行业评比标准,下发《关于宁波市道路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三年行动计划》。(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完善《“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方案》和“市容环卫指数”方案,推进“席地而坐”城市客厅创建工作;拟定公厕服务提升管理相关文件,开展诚信平台公厕管理项目审核,开展24小时开放公厕常态化检查;持续推进户外广告行业监督检查,完成《2021年中心城区招牌标识设置规范化、品质化实施方案》,做好《宁波市招牌标识设置规范》、《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和建造规范》编制工作;持续跟进中央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整改,完成中央信访交办件,细化中央反馈问题四项任务的月度计划进度,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加快推进非正规堆放点遥感排查工作,开展“举一反三”大排查相关工作,建立奉化区、宁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整改任务销号台账,启动象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销号公示及验收;推进“铁腕治渣”专项行动,持续做好省市重点项目出土“一项目一方案”保障,编制《宁波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范》《宁波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完善黑灰名单机制和建筑垃圾监管服务信息系统。(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七)推进城市精细化综合管理协同应用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议书,完成招标文件初稿;进一步确认各行业单位遥感和无人机业务需求,完成项目方案,草拟招标文件;推进PDA操作系统一网统管项目开发;加强网络安全,启动信创工程项目,定期扫描全局业务服务器,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领导:余宁、马飞,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三、综合执法

(八)制定《宁波市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及各分项子方案;调研溪口、姜山“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实体运作相关工作;完成省综合执法办关于《统一目录(2020年)》外处罚事项调研及年度考核工作实地调研。(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九)做好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日常监督指导和2020年度先进执法中队、队员审评工作,开展3月份队伍规范化建设及执法成效综合化考核工作,协助做好招录新公务员的体能测评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十)推进联网共享单车、“三乱治理”等联合整治,组织开展秸秆焚烧专项治理;制定出台养犬管理专项考核细则,对接落实执法划转事项承接工作;继续做好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核工作;做好局扫黑除恶办日常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挥处) 

(十一)拟制《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方案并组织调研,组织召开年度法规维护工作任务分解座谈会,推进《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草案拟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起草年度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完善自由裁量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法制处)

四、综合管理

(十二)分解落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年度任务;做好市“两会”提案建议对接工作;研究制定年度考核细则。(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三)组织市政养护经费(设施维护类)项目绩效评价,开展2020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实施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编制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做好环卫中心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推进市房地产清查登记疑难问题处置。[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十四)推进“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2.0”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掌上办公、数据开放与创新等工作;推进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认领、实施清单编制和覆盖率提升等,继续编制十四五规划、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案例和长三角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数研究等;开展“三路一桥”项目招标,做好中山路、六横六纵、高架一体化养护日常监管;制定综合行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推进特种养护车辆和机械机械化智能化改革、养护车辆一体化涂装相关工作;做好“六争攻坚”“三服务”等日常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十五)推进“宁波市城市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功能完善以及基础信息录入;起草《宁波市城市管理领域养护工程招标评标办法》;持续做好政务2.0平台应用工作,做好省政务网数据调整和业务能力测评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六)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组织签订责任书;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后续工作;启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宣贯和局属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做好2021年度考核晋级晋档和干部相关工作;制订《2021年离退休干部工作要点》,协助做好执法队员招录体能测评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十七)开展垃圾分类、甬城泊车等外宣和舆情监控引导工作;做好好新闻、精神文明十件新事和年度宣传先进集体个人等评选活动;召开三届四次理事会会议,发布《协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9-2028)》和2021年度工作要点,举办第24期联络员培训班,验收并启用宁波城管义工网二期升级项目,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和新一轮“民间路长”管城事服务项目,启用“板凳上的美容师”公益理发服务基地。(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十八)启动基层党建品牌提升工程;开展第二批“模范党支部”创建培育点申报工作;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史教育;启动《身边的“城事故事”——局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巡展》编撰工作;开展所属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报告及自管党费使用情况自查检查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十九)下发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要点,修订2021年度考核细则;策划开展3月学雷锋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做好“网上共青团”一期团务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局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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