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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局“三个确保”推进执法改革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4-07 12:4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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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省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着力打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样板地,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标对表推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以下统称《统一目录》)事项有序划转,进一步厘清执法部门职责和边界。通过积极承接执法职责,多中队多领域陆续办理“首案”,确实保证新划转事项落到实处、干到真处,促进新划转事项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厘清职责边界,确保划转到位。全面梳理《统一目录》明确的20个方面300项事项,其中除部分为原划转事项外,新划转132项行政处罚事项。同时,及时起草《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形成《通告》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今年2月,海曙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一次性落实300项事项划转到位。

二是开办法治讲堂,确保培训到位。面对陌生的执法领域,该局高度重视、精心筹备组织,以“周二夜学”为契机,多次开办“法治讲堂”。法治培训以“实战管用、队员受用”为导向,对涉及行政处罚新增事项的法律法规文件进行系统介绍,通过规范和优化执法办案程序,为基层执法人员迅速适应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供了新思路。同时,该局多次赴基层中队进行点对点的办案指导,让一线执法队员能够快速掌握与运用新划转执法事项。

三是编制首案指引,确保查处到位。新划转事项承接后办理的“全区首案”为海曙区住建局移交的房地产业领域案件,事项名称为“对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和房屋装修经营者违法进行房屋装修的行政处罚”。紧随其后,多个领域“首案”接踵而至,作出罚款达22.6万余元。其中,应急管理领域2件,事项名称为“对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营的行政处罚”;生态环境领域5件,事项名称为“向水体排放、倾倒废弃物的行政处罚”“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政处罚”。

为突出示范性、引领性,该局及时编制首案指引,并将其纳入执法办案绩效考核,确保事项权划转后“接得稳、管得好”。

来源: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信息员张帆  一审任成钟  二审华骋珅  终审霍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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