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计划规划

组织机构

计划规划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5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5-21 10:32  阅读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5月份工作重点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执法为民、城管惠民”八大行动;加快灯光亮化、园林美化、市容洁化、街面序化等工作,按计划完成中东欧沿线环境提升任务;深化生活垃圾分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和中央巡视、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相关问题整改;推进“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和“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等工作;出台“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智慧执法应用、处罚事项划转落地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实体化运作;加快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升级改造和城市道路智慧化改造试点,开展遏重大攻坚活动和三年整治行动,开展五一节前安全检查,落实节日期间城市运行保障措施。

一、专项工作

(一)完善《宁波市“十四五”期间重点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督促做好中东欧博览会问题点位整治,推进治违除患促安全专项整治;做好月度数据报送和统计分析等工作;跟踪省市媒体曝光点位、群众举报问题等调查处置情况。(责任领导:卢敏,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和调试垃圾分类管理平台,组织开展医院、农贸市场、市属国有企业等10类别场所专项检查,做好结对城市垃圾分类1对1交流协作工作;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渗滤液就地处理,深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治理,出台长效治理实施意见。(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牵头做好中东欧环境保障任务,落实各行业环境提升措施;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化铁腕治渣、瓶装燃气实名制、养犬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处置等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推进城市道路智慧化改造试点工作,完善智慧道路基础设施管理机制方案;做好25座过江大桥管线整治工作,建立过桥管线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宁波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专家会审相关工作;做好建党100周年等城市夜景美化场景动画制作;开展遏重大攻坚活动和三年整治行动,推进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和瓶装燃气企业线上销售工作,加快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升级改造进度。[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五)开展中东欧环境保障重点线路沿线问题的整改督办,做好市级点位中东欧花卉布置;做好宁波法式花园竣工验收,确定日湖公园“增绿添彩”、智慧公园等专项方案,举办绿岛公园及园林博物馆绣球花展,做好接管高架沿口绿化的肥水管理及修剪工作;采购“市管公园养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开展宁波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专项检查,做好全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比武大赛方案细化和活动准备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完善“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快干净指数测评平台建设;常态化开展“道路清爽行动”,做好中东欧环境保障;做好公厕一张图数据采集,抓好公厕新建改建进度,推进中心城区城市公共厕所日常检查和24小时开放检查考核,修订《宁波市中心城区公共厕所考核管理办法》和《宁波市中心城区公厕考核评价标准》;开展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专家评审,完善《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完善渣土平台系统相关数据库,加快硬件设备接入,推进新型渣土车使用;做好建筑渣土核准、户外广告审批权限调整相关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七)加快城市精细化综合管理协同应用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立项工作;推进信创工程项目实施,定期扫描全局业务服务器,加强网络安全。[责任领导:余宁、马飞,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三、综合执法

(八)调研推进各地“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关任务落实情况,加快执法事项划转部门协议对接商议和确认;做好《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二次报批,配合做好《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拟制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九)开展新录用执法队员培训工作;确认首批综合行政执法讲师团讲师成员;推进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回头看”。(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十)推进秸秆焚烧治理、“三乱”治理、噪音扰民、餐饮油烟等专项行动;对接落实执法划转事项承接工作,编制划转事项协作配合手册;推进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和“举一反三”大排查;做好局扫黑除恶办日常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挥处)                                                 

(十一)拟制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要点;拟定自由裁量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送审稿;部署一件事监管场景应用;推进停车场管理条例、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施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法制处)

四、综合管理

(十二)建立完善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闭环机制;推进市“两会”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完善局属单位年度考核方案。(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三)组织编制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和市政养护经费(设施维护类)绩效评价项目审计报告,推进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配合市审计局对我局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历年住建项目资金清理,推进城建统计规范化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十四)加快数字化改革,推进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认领、实施清单编制和覆盖率提升等工作;启动“三路一桥”和“一横一纵”一体化养护项目的招标工作,推进综合单价及项目预算编制,加强中山路、“六横六纵”、高架等养护一体化的日常监管考核;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案例和长三角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数研究、编制工作。做好“六争攻坚”“三服务”等日常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十五)推进政务2.0平台应用,做好“全省通办”启动准备工作,调整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户外广告审批职能;推进《宁波市城市管理领域养护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制订工作,做好“宁波市城市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功能完善。(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六)有序开展建党百年和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老干部“红色基因永相传”党史学习教育;推进干部选拔相关工作,启动2021年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社保基数调整。(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十七)做好垃圾分类、中东欧博览会、养犬条例一周年等专题外宣和舆情监控引导工作;做好全市建党百年主题新闻发布垃圾分类专题工作;启动“发现宁波之美”摄影比赛活动;做好“最美城管人”初期海选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演讲比赛预赛工作;发布城管义工协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9-2025)》,举办“民间路长”管城事服务项目和第二期“旧物焕新”活动,编写《荣誉义工制度》。(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十八)组织局属各级党组织书记开展“宣讲党史、展示成就、谋划发展”主题党课活动;开展党务干部应知应会业务书面测试;指导部分基层党组织做好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局属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启动局系统党员队伍思想状况调研分析。(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十九)做好202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和“红船杯”党团知识竞赛初赛参赛工作;启动第三届“身边的城管青年榜样”评选活动继续抓好“青年大学习”线上学习活动,提高参与率。(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局团委)

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黄威


【返回首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