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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6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6-01 11: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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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工作重点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全面完成中东欧环境提升行动,做好博展会期间保障工作;推进数字化改革,创新执法监管“一件事”数字化场景应用,加快道路智慧化改造、智慧公园改造、城镇燃气用气安全数字化防控系统建设和城市公厕“一张图”应用等;深化生活垃圾分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和中央巡视、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相关问题整改,推进“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和“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做好执法事项划转部门协议签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推进风险普查和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做好七一期间各类保障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督促各地高标准完成中东欧博览会问题点位整改,对全市高速出入口周边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推进治违除患促安全专项整治;做好月度数据报送和统计分析等工作;跟踪省市媒体曝光点位、群众举报问题等调查处置情况。(责任领导:卢敏,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深化生活垃圾分类,督促完成填埋场“一场一方案”编制工作,推进转运站改造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规划招标和建筑渣土监管平台上线试运行,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协同处置指导意见》。(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牵头落实中东欧和中高考环境保障措施;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化铁腕治渣、瓶装燃气实名制、养犬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处置等专项整治和秸秆焚烧、“三乱”等治理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做好城市道路智慧化改造试点实施准备工作,推进浦发银行大楼景观照明改造工程,实施2020年无线遥控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做好“建党100周年主题”城市场景设计脚本,推进项目招标前期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推进风险普查和大排查大整治,做好高温和台汛期安全工作,做好半年度安全生产、应急、平安综治等工作总结;推进瓶装液化气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燃气行业生态环境排查整治;推进中心城区瓶装燃气企业线上销售和全市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升级改造,加快城燃企业应急储备能力建设。[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五)做好中东欧重要点位环境保障花卉布置;做好宁波法式花园竣工决算和姚江花博园逾期占有使用费专项审计;编制宁波盆景园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启动市管公园养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做好日湖公园“增绿添彩”预算、公园苗圃安全文明设施维修专项设计,确定智慧公园专项方案;开展古树名木数据普查、科研基地苗木日常养护及物候观察记录等工作;开展宁波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专项实地抽查、植物病虫害防治和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开展“最干净城市”干净指数平台试用;常态化开展“道路清爽行动”;修订《宁波市中心城区公共厕所考核管理办法》和《宁波市中心城区公厕考核评价标准》,做好公厕一张图数据采集,推进中心城区城市公共厕所的日常检查考核和24小时开放检查考核;完善《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并报市政府,组织《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专家评审,开展招牌标识设置品质化街区培训;继续做好建筑渣土、户外广告审批权限调整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七)推进城市精细化综合管理协同应用系统项目建设,确定建设内容,完成项目方案;开展城市管理遥感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推进信创工程项目实施,定期扫描全局业务服务器,及时通知各单位进行整改。[责任领导:余宁、马飞,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三、综合执法

(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姜山镇“一支队伍管理”改革试点实体化运行,审核试点单位执法事项目录和实施方案;梳理汇总专业部门执法清单,签订执法事项划转协议;部署开展重点领域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九)开展新录用执法队员培训工作;确认首批综合行政执法讲师团讲师成员;推进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回头看”。(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十)组织开展“综合执法解民忧”专项行动;编制划转事项协作配合手册,对接落实执法划转事项承接工作;推进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举一反三”大排查;做好局扫黑办日常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挥处)                                (十 一)推进一件事监管场景应用;开展法治建设基层调研,下发自由裁量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做好新《处罚法》实施有关执法文书调整规范工作;推进停车场管理条例、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施管理办法立法调研,配合做好《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法制处)

四、综合管理

(十二)下发局属单位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完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长效化工作评价方案;部署开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建立完善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闭环管理机制;推进市“两会”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三)组织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抽查和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推进历年住建项目资金清理;落实市财政局对局机关财务管理专项监督反馈问题整改,继续配合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和放心消费城市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落实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完善不动产权证申报。[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十四)跟进数字改革任务进展,推进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认领、实施清单编制和覆盖率提升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案例和长三角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数研究、编制工作,做好市管高架(道路)一体化养护项目综合单价及项目预算和标书编制工作;推进服装采购和特种养护车辆机械机械化智能化改革;做好“六争攻坚”“三服务”等日常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十五)做好《宁波市城市管理领域养护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完善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政务2.0平台应用;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和相关审批事项调整工作;做好“宁波市城市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日常运行和功能完善。(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六)推进局系统建党百年和党史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史网络专题培训,开展老党员、老革命“七一”走访慰问和局机关老干部主题党日活动;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半年度总结和第二季度政治生态分析;做好2021年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和干部选拔后续工作;推进机构编制审核后续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工资系统信息。(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十七)做好中东欧博览会市容环境整治、中高考静音行动保障、户外广告整治、垃圾分类等专题外宣和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做好省建设厅建党百年“云展览”材料上报,开展“发现宁波之美”摄影比赛、“最美城管人”评选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开展2021年夏季“爱心茶亭”活和第三期“旧物焕新”活动,参加2021年市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策划开展“民间路长”管城事系列活动,推出新一轮城管市民学校暨“万人千课”城事课堂课程。(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十八)深入推进“模范机关”“清廉机关”“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相关活动;组织局属各级党组织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读书活动,编辑《身边的“城事故事”——局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巡展》。(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十九)组织开展“三代城管人 共同话党史”主题党课和第三届“身边的城管青年榜样”评选活动;继续抓好“青年大学习”线上学习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参加青春助力转型升级活动。(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局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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