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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高新区科兴路道路收费停车泊位的公告(2021年GX第2号)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7-28 16: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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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缓解高新区停车困难,规范道路停车秩序,营造良好的道路停车环境,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自2021年8月3日对高新区科兴路(泊位G4082001-G4082013)道路收费停车位实行试运行,期间暂免停车费用。自2021年8月10日8时起正式启用道路收费停车位,请车主自行下载或关注“甬城泊车”APP/微信小程序查询停车信息,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启用道路停车位情况。

高新片区科兴路13个道路停车位,具体分布及停车位号如下:

 高新 区停车泊位表

道路名称

起止路段

方位

泊位编号

泊位数(个)

科兴路

清水桥路

晨晖路

南侧

G4082001-G4082013

13

二、道路停车位收费标准。

根据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时段的通知》文件精神,高新区以上道路停车位执行三级区域收费标准,并启用节假日收费模式,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道路等级标准

日间收费时段

日间收费

夜间收费时段

夜间收费

三级道路标准

8:00-17:30

2元/30分钟

17:30(含)-次日8:00(含)

5元/车次(2小时内减半收取)

备注

1. 30分钟(含)免费,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的,按实际停放时长计费。

2. 本次启用路段实行节假日收费标准,即在节假日期间,日间停车按所属道路等级计费,日间单次收费不超过10元,夜间收费按上述标准执行。

3. 节假日收费标准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8:00开始,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8:00(含)结束。

4. 本通知中的“节假日”是指每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节假日安排日期和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周休息日(星期六和星期日,除法定调休之外)。

特此公告


高新区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


来源: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许姚翔 一审钟骏和 终审霍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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