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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7-28 16: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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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缓解高新区停车困难,规范道路停车秩序,营造良好的道路停车环境,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自2021年8月3日对高新区科兴路(泊位G4082001-G4082013)道路收费停车位实行试运行,期间暂免停车费用。自2021年8月10日8时起正式启用道路收费停车位,请车主自行下载或关注“甬城泊车”APP/微信小程序查询停车信息,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启用道路停车位情况。
高新片区科兴路13个道路停车位,具体分布及停车位号如下:
高新 区停车泊位表 | |||||
道路名称 | 起止路段 | 方位 | 泊位编号 | 泊位数(个) | |
起 | 止 | ||||
科兴路 | 清水桥路 | 晨晖路 | 南侧 | G4082001-G4082013 | 13 |
二、道路停车位收费标准。
根据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时段的通知》文件精神,高新区以上道路停车位执行三级区域收费标准,并启用节假日收费模式,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道路等级标准 | 日间收费时段 | 日间收费 | 夜间收费时段 | 夜间收费 |
三级道路标准 | 8:00-17:30 | 2元/30分钟 | 17:30(含)-次日8:00(含) | 5元/车次(2小时内减半收取) |
备注 | 1. 30分钟(含)免费,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的,按实际停放时长计费。 2. 本次启用路段实行节假日收费标准,即在节假日期间,日间停车按所属道路等级计费,日间单次收费不超过10元,夜间收费按上述标准执行。 3. 节假日收费标准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8:00开始,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8:00(含)结束。 4. 本通知中的“节假日”是指每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节假日安排日期和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周休息日(星期六和星期日,除法定调休之外)。 |
特此公告
高新区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
来源: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许姚翔 一审钟骏和 终审霍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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