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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7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7-05 15:4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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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份工作重点是:继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风险普查和专项整治,全面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有序运行和防汛工作;推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攻坚,推进最干净城市行动,加快“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和环卫公厕服务提升工作;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全市执法部门整体执法事项清单;深化数字化改革,启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互联网+监管”,加快智慧道路改造,推进城镇燃气用气安全数字化防控系统、道路智慧化改造、智慧园林建设等工作;开展半年度工作总结分析,完成市“两会”提案建议面商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分解落实年度“三改一拆”行动目标任务;下发《宁波市“十四五”期间重点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起草《宁波市“无违建”创先争优考评办法》;推进“四边三化”问题点位整治,跟踪省市媒体曝光点位、群众举报问题等调查处置进展情况。(责任领导:卢敏,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完善世行二期基于成果奖励方案,启动十大行业典范创建,做好“城事初心·垃圾分类这些年”主题展示;谋划开展生活垃圾分类1对1结对交流;启动海曙区填埋场调查,做好固废协同处置功能开发并对接镇海焚烧厂数据接入。(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化铁腕治渣、城镇燃气、噪音扰民、养犬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处置等专项整治和“三乱”等治理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加快城市道路智慧化改造试点实施;拟制全市桥梁监测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推进平台升级及功能扩展;做好三江口核心区域高层建筑激光灯具安装和夜景品质提升,做好城市夜景美化后期场景动设计脚本;推进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整治,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风险普查和排查整治,抓好汛期雨季安全生产;推进中心城区瓶装燃气企业线上销售和全市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升级改造,开展燃气行业生态环境排查整治,持续抓好城燃企业5%应急储备能力建设。[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五)开展半年度园林绿化行业考核;落实省园林镇、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和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和绿地建设任务;开展园林绿化行业第二季度安全专项考核及植物病虫害防治、防汛防台督查;做好高架沿口绿化的肥水管理及夏季养护,落实金峨禅寺古树病虫害防治、复壮方案;督促推进宁波盆景园选址、立项等前期工作,做好市管公园养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和日湖公园智慧公园建设提升工程设计方案;做好科研基地绣球、藤本月季修剪和育苗扦插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开展城运平台干净指数系统试用;常态化开展“道路清爽行动”,完善道路“见本色”专项行动方案并开展“见本色”示范道路评定;推进中心城区公共厕所日常考核和24小时开放检查,抓好公厕服务提升,开展生化处理中心安全检查;完善《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组织《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专家评审,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监督检查;签订油脂分成和餐厨厂PPP绩效监控与评价合同,落实2021年各区垃圾量控量指标及事权财权调整工作;做好建筑渣土处理费调价后续事宜,完成建筑垃圾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开发,制定工业、农业、建筑垃圾整治督查方案。(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七)推进城市精细化综合管理协同应用系统项目建设,抓紧确定项目建设方案和驾驶舱建设内容;推进信息安全及信创工程实施,定期扫描全局业务服务器,及时通知各单位进行整改。[责任领导:余宁、马飞,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三、综合执法

(八)制定“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计划,梳理建立全市执法部门整体执法事项清单;分解落实省综合执法年度考评任务;调研对接江北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改革。(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九)部署开展基层执法中队“一队一品”创建工作;开展第二季度督查;完善手持终端PDA队伍管理模块。(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十)推进燃气专项执法行动,启动实施禁设区餐饮企业退出计划;继续对接相关部门,落实执法划转事项承接工作,编制划转事项协作配合手册;推进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举一反三”大排查和“综合执法解民忧”专项行动;做好局扫黑除恶办日常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挥处)

(十一)配合完善《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推进停车场管理条例、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施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做好新《处罚法》实施有关执法文书规范工作,清理政府规章不合理罚款规定;组织开展执法证件换证。(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法制处)

四、综合管理

(十二)开展半年度工作总结分析,牵头推进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闭环管理机制;做好市“两会”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三)组织开展2021年预算调整和2022年度预算编制,推进历年住建项目资金清理;开展局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继续配合市审计局对我局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召开城管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工作会议。[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十四)推动数字化改革,推进“互联网+监管”和数字政府综合应用部门数据仓建设;颁布十四五规划,做好一体化养护项目日常监管,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案例和长三角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数研究、编制工作;推进服装采购、特种养护车辆机械化智能化改革和执法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增配工作;做好“六争攻坚”“三服务”等日常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十五)推进政务2.0平台应用,调整完善省政务网相关数据,做好建筑垃圾行政许可调整事权宣传引导工作;做好“宁波市城市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功能完善,做好信用停车应用实施方案印发和上线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半年度履职报告相关工作;做好局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和选调生相关工作,开展公务员季度考核;做好年度公积金、社保等基数调整;启动局属单位巡察督查专项工作。(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十七)做好汛期设施管养、战高温、安全生产、党史学习教育、垃圾分类等专题外宣和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做好市局微信公众号和网站信息审核工作;做好省建设厅建党百年“云展览”展示推广工作,发文通报“发现宁波之美”摄影比赛、“最美城管人”;推出“席地影院”和党史宣传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制定荣誉义工制度,开展7.9主题爱心义卖,发布“爱心茶亭”地图,组织夏季“爱心茶亭”大型户外公益活动,表彰5-6月“城管义工月度之星”。(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十八)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指导部分基层党组织做好委员会选举工作;做好“城事初心”党建活动阵地(外展部分)建设工作;做好半年度党员队伍思想状况调研及分析。(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十九)做好2017-2020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复评和2021年度申报工作;组织参与“花朵保护伞计划”2021年宁波市青少年暑期自护教育系列活动;继续抓好“青年大学习”线上学习活动;联合义工开展“城市客厅席地影院”活动。(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局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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