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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8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8-04 09:4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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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工作重点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成果;贯彻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精神,推动重大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协调落实城市维护领域事权调整,加快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攻坚,推进最干净城市、“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和环卫公厕服务提升;加快数字化改革,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体系建设、道路智慧化改造、智慧园林和智慧公厕建设;扎实开展城市运营领域安全风险普查和专项整治,全面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有序运行和防台防汛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协调推动《宁波市“十四五”期间重点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指导意见》实施落地;督促指导各地做好违法建筑底数排摸,开展2020年第三期疑似新增违建图斑点位核查;推进治违除患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四边三化”问题点位整治,跟踪省市媒体曝光点位、群众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置。(责任领导:卢敏,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推动全品类智能箱试点落地,加快装修、大件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加快垃圾分类管理平台应用和功能优化,做好基础信息录入;启动年度第二次卫星遥感排查,按计划推进埋场治理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化铁腕治渣、城镇燃气、噪音扰民、养犬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处置等专项整治和“三乱”等治理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做好城市道路智慧化改造试点设备安装准备工作,完成《导则》初稿编制;开展2020年核心区景观设施改造工程试运行,做好城市夜景美化后期场景动画制作、2021宁波国际公共艺术节活动可实施性策划案;做好2020-2021年度市管道路随路小桥应急抢修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城市运营领域风险普查,开展全市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安全评估,抓好汛期高温天气安全工作;加快中心城区瓶装燃气企业线上销售和全市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升级改造,推进城燃企业5%应急储备能力建设和“瓶改管”“金属软管更换”等工作。[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五)开展园林绿化行业半年度考核、第二季度安全专项考核及植物病虫害防治、防汛防台督查;做好省园林镇、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和绿地建设的任务落实;做好高架沿口绿化的肥水管理及夏季养护,落实金峨禅寺古树病虫害防治、复壮方案;督促推进宁波盆景园选址、立项等前期工作,做好市管公园养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和日湖公园智慧公园建设提升工程设计方案;做好科研基地绣球、藤本月季花后修剪和育苗扦插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开展干净指数的测评,推进道路“见本色”专项行动;做好事权调整后部分道路保洁作业单位的交接;配合做好智慧公厕平台开发,完成公厕考核通报;按计划做好《宁波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社会公示,开展宁波市户外招牌设施管理立法调研。(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七)加快城市精细化综合管理协同应用系统项目建设,开展城市管理遥感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推进信息安全及信创工程实施,定期扫描全局业务服务器,及时通知各单位进行整改。[责任领导:余宁、马飞,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三、综合执法

(八)贯彻落实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精神,调整完善我市实施方案内容;制定细化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责任分解和下半年进度表,编印全市执法部门整体执法事项清单;对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筹备成立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督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危化品、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监管部门制定监管实施方案。(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九)开展教育培训专项督查;筹备科队长培训和新划转行政处罚事项专题培训。(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十)开展“禁设区”餐饮企业整治和燃气专项执法行动;继续对接相关部门,落实执法划转事项承接工作,编制划转事项协作配合手册;深化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和“举一反三”大排查;推进“综合执法解民忧”专项行动;做好局扫黑除恶办日常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执法指挥处)                        

(十一)拟制停车场管理条例、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施管理办法、集中供热办法立法调研报告和草案初稿,配合市人大修改完善《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开展《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配合省住建厅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及迎检准备工作;继续做好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做好法治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法制处)

四、综合管理

(十二)常态化落实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闭环管理机制;完成市“两会”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三)组织编报2022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继续审核2021年预算调整;开展局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现场审计,继续配合市审计局对我局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城建年报统计管理制度。[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十四)推动数字化改革,落实重要改革任务维护,配合数字政府重大任务牵头部门完成界面建设;推进专项规划、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专题研究、环卫保洁综合单价编制等工作,申报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站容标准化通用设计导则;启动市管高架(道路)一体化养护项目招标,推进精美街区和一体化养护示范项目创建;做好“六争攻坚”“三服务”等日常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十五)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宁波市城市管理领域养护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推进政务2.0平台应用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家营商环境测评燃气外线报装准备工作;做好“宁波市城市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功能完善工作。(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半年度履责报告会,启动专项督查和全面巡察;继续做好干部相关工作和事业单位招聘后续工作;督促局属事业单位完善工资信息系统,开展档案预验收。(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十七)开展汛期、高温天气下一线生产工作宣传,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打造最干净城市、党史学习、席地而坐、垃圾分类等专题外宣和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编发每日一期的市局微信公众号和局网站信息审核工作;深化推广“爱心茶亭”项目,组织送清凉服务,推进“席地影院”项目,选拔组建“城管公众讲师”服务队;持续做好每月9日“旧物焕新”行动。(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十八)指导所属党组织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具体任务;指导部分基层党组织做好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和“模范党支部”创建中期评估工作;组织所属党组织书记参加党务干部业务比武。(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十九)继续抓好“青年大学习”线上学习活动,保持参与率;做好共青团半年度工作总结;指导市政投资公司做好团支部筹备及选举工作;继续开展“城市客厅席地影院”活动。(责任领导:卢敏,责任处室:局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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