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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宁海县学勉路等道路收费停车泊位的公告(2022年NH第1号)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14 11:3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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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缓解宁海县停车困难,规范道路停车秩序,营造良好的道路停车环境,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自2022年1月20日至2月28日对学勉路等道路收费停车位实行试运行,期间提供短信通知服务,暂免停车费用。自2022年3月1日零时起正式开始收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启用道路停车位情况。

宁海县   区域  1380  个道路停车位

具体分布及停车位号如下:

宁海 片区停车泊位表

道路名称

起止路段

方位

泊位编号

泊位数(个)

学勉路

银河路

金水路

东侧

O2081001- O2081108

158

西侧

O2083001- O2083050

竹口路

兴海路

桃源北路

南侧

O2272001- O2272061

139

O2272070- O2272090

北侧

O2274001- O2274020

O2274023- O2274059

兴宁路

环南西路

纺织路

东侧

O1061001- O1061029

58

西侧

O1063001- O1063029

天寿路

外环路

西侧

O1043001- O1043063

63

兴工二路

新桥路

兴宁北路

南侧

O2102001- O2102041

104

O2102052- O2102084

北侧

O2104001- O2104030

兴工三路

新桥路

兴宁北路

南侧

O2112001- O2112011

72

O2112014- O2112048

北侧

O2114001- O2114026

新桥路

外环路

时代大道

东侧

O2281019- O2281025

27

西侧

O2283001- O2283020

时代大道

金水路

东侧

O2291001- O2291092

92

坦坑路

人民路

东海路

南侧

O4212001- O4212036

52

西侧

O4213001- O4213016

青少年宫东侧

天寿路

正学路

西侧

O4163001- O4163010

10

环城西路

兴宁路

山河路

南侧

O4122001- O4122053

53

红枫路

环城西路

外环路

东侧

O4091001- O4091014

113

西侧

O4093001- O4093099

北斗北路

兴工一路

金水路

东侧

O2011097- O2011117

52

西侧

O2013001- O2013031

金水路

民生路

东侧

O2011118- O2011138

40

西侧

O2013032- O2013050

西大街

兴宁南路

西门大转盘

南侧

O4112073- O4112078

6

檀树路

兴宁路

元华路

南侧

O2232074- O2232075

2

时代大道南侧

桃源北路

兴宁北路

南侧

O1022001- O1022033

101

O1022035- O1022102

民生路

桃源北路

兴宁北路

南侧

O2222001- O2222113

230

北侧

O2224001- O2224013
O2224016- O2224119

跃龙市场西侧

人民大道

中山中路

东侧

O2051013- O2051020

8

总计:1380

二、道路停车位收费标准。

根据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关于建立我县城区部分道路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制度的通知》(宁发改价[2020]11号)等文件精神, 宁海县 区域道路停车位收费:

一级区域以金水中路、兴宁中路、人民大道、桃源中路来划分,二级区域以环城西路、北大街、环城北路、环城东路、环南中路、环南西路来划分,三级区域为一级二级区域以外地块。

区域

收费时段

收费标准

一级

08:00(含)-20:00(含)

停车30分钟及以下免费;停车时间1小时及以下3元;超过1小时至2小时(含),每半小时加收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下同);超过2小时至3小时(含),每半小时加收2元;超过3小时以上每半小时加3元;24小时内30元封顶。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累计计费。

二级

08:00(含)-17:00(含)

停车30分钟及以下免费;停车时间1小时及以下2元;超过1小时至2小时(含),每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下同);超过2小时以上每半小时加2元;24小时内25元封顶。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累计计费。

三级

08:00(含)-17:00(含)

停车30分钟及以下免费;停车时间1小时及以下1元;超过1小时至2小时(含),每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下同);超过2小时以上每半小时加2元;24小时内20元封顶。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累计计费。

特此公告。


宁海县启迪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来源: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 许姚翔  一审 钟骏和    终审 霍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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