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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有关事项公告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11-18 15: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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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定于2022年11月27日举行。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考生在11月24日9时至11月27日9时30分,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核对下载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发现错误,立即与您所报名单位联系:

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联系电话:0574-87175506。

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联系电话:0574-87362072。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74-87207868

2.笔试时间初定于:

2022年11月27日(周日)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不要削得太尖,以免划破答题卡)、橡皮、卷(削)笔刀、钟表(无声、无收发和无存储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机、具有传输信号、存储甚至拍照功能的智能手表、智能腕带等通讯工具、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一律不准带至考位,需按要求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否则将按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手机不得当作手表使用,建议自带手表。

4.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zhzfj.ningbo.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6.全面健康排查

(一)做好考前现场工作人员、考生等各类人员的健康状况排摸工作,提前做好健康申报,精准掌控各类人员考前健康情况、健康码(行程卡)情况等动态情况。健康状况正常、测温正常(37.3℃以下)、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者方可入场。考前7天内均在宁波市的考生需提供考前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报告。考前7天内有浙江省内宁波市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检测间隔超过24小时,最近1次应为本人实际参加首场考试的考前24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所有考前7天内有浙江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至少在首场考试前3天(含11月24日)抵达宁波,完成新冠病毒落地检和连续3天3检后参照本地考生防疫要求,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即可参加考试。在抵达宁波后的前3天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和进入人员聚集性场所。

所有考生须提前下载打印《考生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在考试当天入场时上交现场防疫人员。

(二)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健康码”非绿码,或“行程卡”异常;

(2)未能提供考前相应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仍在隔离治疗中或处于出院后健康随访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4)未完成健康管理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未满者(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宁波市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5)考试当天处于高、低风险区,被采取健康监测、封控、管控措施者;

(6)体温高于37.3℃或有咳嗽等症状且无法排除新冠感染风险的人员;

(7)不能出示“健康码”或“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人员。

7.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每位考生须根据提醒短信要求于11月21日(截止至21日17:00前)发送确认邮件至所报考单位邮箱:

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电子邮箱:zhcg_2022@126.com。

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电子邮箱:ylzx_2022@126.com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电子邮箱:flzx20221111@163.com

邮件以“考生姓名+已收到提醒短信,已知晓防疫要求”为主题(例:考生张三已收到提醒短信,已知晓防疫要求)。


附件:

考生健康申报表2022.11.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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