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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度宁波市市级“街容示范街”评定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11-25 11: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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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度省级“高品质示范街区”“街容示范街”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城管函〔2022〕163 号)和《2022年度“街容示范街”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示范路(示范街区)创建通知》(甬环政〔2022〕2号)等文件规定,经各区(县、市)园区自选自评及市综合执法局专家组现场评定,海曙区解放南路、江北区生宝路、鄞州区四明中路、镇海区兴庄路、北仑区东河路、奉化区锦屏南路、余姚市四明东路、慈溪市人和路、宁海县正学路、象山县靖南大街、宁波高新区广贤路、宁波前湾新区金源大道共12条街路拟评为“2022年度宁波市市级‘街容示范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从11月25日起至11月27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评街路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市综合执法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012室

联系人:韩啸枫,联系电话:87191171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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