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政策法规
立法意见征求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22)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7-14 09:41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要求,我局对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确认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含拟修订的1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具体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告征求清理意见。
1、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7月25日;
2、意见请反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处或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凌,89181532,地址:甬港南路180号,邮箱:ngcgfgc@126.com)
|
【返回首页】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