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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22)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7-14 09:4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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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要求,我局对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确认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含拟修订的1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具体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告征求清理意见。

1、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7月25日;

2、意见请反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处或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凌,89181532,地址:甬港南路180号,邮箱:ngcgfgc@126.com)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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