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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甬龙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8-18 12: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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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综执党任〔2021〕5号
中共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郑甬龙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郑甬龙同志任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督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处处长职务;
陈锡波同志任中共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督察支队委员会书记,免去其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处长职务;
徐谟开同志任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处长,免去其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管理处处长职务;
胡 剑同志任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处处长,免去其中共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中共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严俏萍同志任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副处长,免去其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金伟松同志任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副处长职务;
石 琦同志任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四级主任科员。
石 琦同志任职时间自2021年7月30日起计算,其他同志任免职时间自2021年8月24日局党组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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