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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甬龙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8-18 12: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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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综执党任〔2021〕5号 

中共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郑甬龙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郑甬龙同志任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督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处处长职务;

陈锡波同志任中共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督察支队委员会书记,免去其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处长职务;

徐谟开同志任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处长,免去其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管理处处长职务;

胡  剑同志任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处处长,免去其中共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中共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严俏萍同志任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副处长,免去其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金伟松同志任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副处长职务;

石  琦同志任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四级主任科员。

石  琦同志任职时间自2021年7月30日起计算,其他同志任免职时间自2021年8月24日局党组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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