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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2年9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9-07 09: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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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工作重点是:持续学习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推进“五问五破、五比五先”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述职述实干 赛马赛实效”活动;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调整完善工作专班并实体运作;攻坚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加快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化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做好防汛防台、防暑抗旱等应对工作,常态化抓好城市运行安全监管。

一、专项工作

(一)做好2021年度“无违建达标乡镇(街道)”“治违控违示范乡镇(街道)”和“拆改示范典型”表彰命名工作;做好涉及高层建筑火灾风险违法建筑排查整治;开展半年度疑似新增违建图斑点位核查;推进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涉安违建和“两路两侧‘三化一平’”专项整治;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暗访;跟踪省市曝光点位以及群众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置。(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生活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和北仑、奉化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持续开展生活垃圾收运专项整治,严控生活垃圾收运车混装工业固废、装修垃圾等乱象;加快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好象山水桶岙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能力不足问题验收销号,以及2021年省委环保督察反馈的慈溪、余姚、北仑、高新、象山五个问题验收销号;下发第二期市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卫星遥感图斑筛查和疑似点位,启动现场核查;做好《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处置场卸料规范》等标准编制,推进《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一备案一核准”实施工作,做好装修(大件)垃圾监管应用场景。(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做好文明典范城市迎检工作;继续推进“迎亚运·创典范”市容环境全域提升专项整治;继续组织开展“铁腕治渣”、养犬管理、生活垃圾分类、“一跨六乱”治理等专项整治及垃圾乱倾倒乱堆放执法巡查工作。(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做好“浙里畅行”省民生实事项目迎检工作;推进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更新和市管新增大桥(高架)常规检测项目、市管大桥(高架)结构检测项目准备工作,启动照明监控中心设施维护更新项目实施;做好独柱墩桥梁抗倾覆稳定性能复核验算报告修改完善及专家评审;做好东外环凌云路4号河桥项目旧桥拆除,做好桥梁重建工程招标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平安创建)“百日攻坚”行动,迎接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验收,筹备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推进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深化燃气安全风险整治,指导做好投运20年以上小区燃气管道的检测更新工作;加强在建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及合同管理。[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五)推进“智慧园林”系统建设,做好日湖公园测绘及感知端对接工作;系统谋划园林绿化专项自体检及数据指标统计;做好省级园林镇、省级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迎检准备;举办宁波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和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比武大赛;推进《宁波市智慧公园建设导则》《宁波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导则》等编制工作;做好园林绿化行业防汛防台和防暑抗旱等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及保障;开展市管公园“除险保安”专项整治;做好园林绿化种植土质量调查和园林博物馆防水修复项目招标。(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推进道路“见本色”专项行动,开展干净指数测评;对“席地而坐”示范区申报点位开展检查;完善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做好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报批工作;推进试点智慧公厕验收和星级公厕评定工作,完善智慧公厕管理平台,开展公厕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推进一线环卫工人住房保障和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相关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七)推进城市精细化综合管理协同应用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推广“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做好条线执法人员、操作人员账号权限配置及应用指导;完善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系统应用功能,优化个人执法定位功能;抓好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的技术落地;做好指挥调度模块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安全生产检查实际应用;常态化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提高网络安全水平。[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三、综合执法

(八)指导各地完成《2022年综合行政执法统一目录》公告及划转工作;实地调研指导功能园区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部署年底前“大综合一体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会同做好新专班组建,制订专班相关制度;继续指导区(县、市)抓好赋权镇街赋权程序审核。(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九)举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周五云课堂”第五期、第六期专题培训;筹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执法业务青年骨干(科队长指导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全市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和队容风纪督察。(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十)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执法及石油气长输管线联合执法;加强城市管理设施类执法管理;继续做好涉水生态问题专项巡察、“甬有碧水”水生态治理执法、教育“双减”和全市自建房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继续对接相关部门落实执法划转事项承接,编制划转事项协作配合手册;继续抓好“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和“综合查一次”的组织实施;加快“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指挥协同体系建设,推广应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平台;.做好局扫黑除恶办日常工作。(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执法指挥处)

(十一)修改完善《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宁波市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报告;继续配合市司法局完善《宁波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草案;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组织修订综合执法程序规定;协同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相关工作。(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法制处)

四、综合管理

(十二)加快完成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深化城建城管领域重大信访问题排查整治;做好“向上对接”情况统计报送;抓好机要保密相关工作(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三)实施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及项目预算“二上”;

组织部门财务(内审)培训;开展园林中心、公用事业中心经济责任审计现场审计;组织落实第三季度预算执行进度,开展第三季度行业投资督查。[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十四)继续对接数字政府领域的省、市各牵头部门,承接2022年省市两级政府下派的各项数改任务;继续对接党政机关整体智治专班,建设党政综合应用和专题门户,承接专班下达的工作任务;做好七张问题清单应用工作,提升问题管控力指数;推进“高品质示范街区”建设,抓好城市“一体化”养管工作。[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十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务2.0平台应用,做好日常行政审批工作;继续做好“宁波市城市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功能完善,做好第三季度数据录入质量抽查和信用信息归集、信用异议处理工作;继续做好招投标相关工作,做好年度工程项目招标计划增补工作。(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六)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做好局属单位全面巡察和专项督查问题反馈;做好市级重大项目挂职干部和选调生基层锻炼期满考核;开展公务员职级、事业单位岗位晋升等相关工作;推进“干部之家”应用相关工作;做好局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十七)做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五问五破、五比五先”作风建设、一把手谈作风、微言微语话作风、防汛防台、“桥头跳车”整治、最美上学路、园林行业技能大赛、燃气储运工职业技能竞赛、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党建品牌等专题宣传报道;做好书画摄影比赛作品展示;开展第六届城管好声音决赛;做好日常媒体采访联络、舆情监控引导和每日微信公众号编辑发布;开展城管义工协会创会14周年活动和第三届“民间路长”技能大比武。(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十八)继续开展局系统“五问五破、五比五先”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喜迎二十大、引领新发展”主题活动;组织参加市直机关第七届运动会;抓好《“城事初心”故事(第二季)》汇编修改、排版印刷工作;持续开展局系统“微”系列思想政治工作;按计划做好局系统2022年新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局系统“红色根脉强基系统”使用管理;做好局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检查督导工作。(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十九)做好团市十九大代表推选工作;拍摄城管系统青年文明号宣传片;完善局团委换届选举方案,推进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工作;继续做好“青年大学习”线上学习活动(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局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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