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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关于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10-18 12: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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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要求,结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的最新规定,拟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进行重新划定,我局起草了《关于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建议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请于10月27日前反馈。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7203411,传真:87203300。
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号。
具体见附件(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关于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通知)。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关于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通知.doc
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处鲁凡 一审章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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