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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10-20 15: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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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养犬人进行文明养犬宣传讲解
“您有没有办理犬只准养证?犬只接种过疫苗了吗?”“在公共场合遛狗一定要牵绳子。”……10月19日晚,庄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不文明养犬”宣传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切实营造文明、良好、安全的养犬氛围。
执法人员先后来到锦绣曙光、联兴家园、恒裕星座、书香丽景、绿轴体育公园等小区、公园及其他公共场所,现场宣传和讲解文明养犬的相关知识和注意事项,引导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要求犬只饲养者及时给犬只接种疫苗,办理犬只登记牌,出门遛狗时要拴绳牵链、佩戴嘴罩,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不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做文明养犬人。执法人员对于轻微违法且态度较好的养犬人,以批评教育为主,并向他们赠送了狗绳,号召广大居民共同努力,形成倡导文明养犬、抵制不文明养犬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向周边居民持续渗透文明养犬意识,构筑人犬和谐的宜居环境,近年来,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同公安部门和各镇、街道单位,在辖区大力开展养犬管理工作。“目前犬类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由我局协同媒体、社区、义工、动物公益组织等联合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二是由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协同公安部门落实犬类执法和流浪犬捕捉收容行动,均已取得了一定成效。”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已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发放犬类管理宣传资料千余次,教育整改不文明养犬行为600余起,行政处罚220余起,捕捉收容流浪犬近700只。
自2021年起,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年都会联合宁波城管义工协会镇海办事处、宁波领养日公益组织、镇海区新闻中心等单位举办宠物领养暨文明养犬宣传日、镇灵通“益起来”萌宠志愿服务公益行等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养犬知识问答,为市民提供免费发放犬链、赠送文明养犬小礼品等一系列便民服务,前后共吸引数百名社区居民和养宠人士前来参与,推动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
在这里,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居民在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请务必遵守以下规范:
(一)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犬链有效管控犬只,大型犬的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其他犬只的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两米;
(二)为大型犬佩戴嘴套;
(三)在电梯或者楼梯等狭小空间,采取收紧犬链或者怀抱犬只等方式主动避让他人;
(四)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如有不遵守相关规定,尤其是放任犬只伤害他人的,将由公安机关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通讯员陆永稳 方昕 一审俞丽娜 二审徐文聪 终审霍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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