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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11-07 10:3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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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工作重点是:一体构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长效机制,总结提炼亮点特色,系统谋划明年思路,全面推进高品质城市“宁波绣法”;加强向上对接,持续抓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生活垃圾分类、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启动年度考评迎检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筹备全市“三改一拆”办公室专职主任会议;做好省“三改一拆”办核查违法建筑数据质量迎检工作;深化“四不”违法建筑攻坚整治,开展第二期疑似新增违建图斑点位核查,巩固“两路两侧”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做好媒体曝光点位以及群众举报问题的跟踪调查处置。
(二)加快世行二期项目实施,推进全品类智能箱落地,迎接世界银行半年度检查;开展市区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专家评审,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和转运站提升改造;启动第二期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卫星遥感排查点位治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完成填埋场问题市级验收销号;开展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及“一栏二图三点四桶五机制”专项检查,与台州、舟山开展一对一交流;开展第三轮生活垃圾收运“清静行动”专项检查,做好垃圾分类典范场所创建验收;优化建筑垃圾监管信息系统电子联单相关模块,持续做好抓项目扩投资渣土(泥浆)处置保障。
(三)继续做好文明城市常态化管控,开展秸秆焚烧专项整治,深化渣土、一跨六乱、菜市场周边等专项执法;继续做好涉水生态巡察回头看相关工作和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二、城市管理
(四)推进照明监控中心设施维护更新项目专项审计,做好智慧隧道系统初步验收及试运行、“市属区管”道路项目招标,组织琴桥结构维修工程现场作业验收;完善《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深化重点桥梁结构老化和地下空间高强度开发等安全关键变量整治行动,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实施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开展市民生实事项目人行道净化工程绩效督查检查。
(五)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筹备,做好省级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路、园林式居住区验收迎检;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印发口袋公园实施导则;开展《宁波市生态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及《宁波市城市绿线规划》专家评审;加快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和“智慧园林”系统建设,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开展公园绿地增值服务建设;做好儿童公园接管准备,做好2024-2025年重大活动及主要节假日项目活动绿雕设计征集方案第二轮评审,开展龙山苗圃草花繁殖培育和新优观花植物(月季)品种引种工作。
(六)推进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修编和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修订,深化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开展省级“席地而坐”“客厅级”保洁示范区暗查,做好省级“街容示范街”市级验收;推进无人洗车治理,做好城市家具设置和管理导则编制和责任书签订;开展公厕检查,加快新改建公厕建设。
(七)做好城运平台项目等保测评,迎接住建部验收;参与修订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国家标准;推进城市管理监控视频的整合接入、分类等工作,完成高位监控租赁项目采购,推进城管通终端采购项目;推进重大活动保障与技术支撑工作,做好重要区域点位周边现场巡查、问题督办等工作。
三、综合执法
(八)组织开展“最佳实践”年度申报评比和赋权街镇执法目录评估;推进省执法办制度体系建设揭榜挂帅项目;做好《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扩展目录》的事项比对和报送工作;配合余姚做好资规执法事项划转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九)举办“大综合一体化”第九期“周五云课堂”;做好省级“枫桥式”综合执法队创建验收准备;通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项督导情况,开展“五化争先”建设活动抽查工作。
(十)常态化开展市容环境、城镇燃气、涉水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园林绿化等城市运行领域执法,深化废弃车专项整治和犬类管理;继续做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提升,下发督察问题列表,督促指导各地开展11月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月计划、周晾晒、月通报机制;推进新领域新业态和基层基础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配合做好《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宁波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组织简案快办交流会,拟制简案快办工作指引;推进赋权街镇办案质量检查;组织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和台账准备,继续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有关工作。
四、综合管理
(十二)牵头做好年度总结和明年思路;持续抓好重点工作跟踪问效,开展年度特色亮点总结提炼。
(十三)抓好四季度指标提升;拓展巩固全市基层智治综合应用与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贯通成果,做好镇海区精准赋权模块试点落地保障;落实“七张清单”运行机制,做好问题入库及问题办结销号工作;加强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智慧化监管,做好新购车辆和过渡车辆高架通行证的替换工作,组织召开第三季度城警联动会议;推进高品质示范街区和城市精细化治理示范区建设。
(十四)推进政务2.0平台应用,做好日常行政审批;常态做好城市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做好招投标和信用信息归集相关工作。
(十五)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牵头抓好年度考核查漏补缺工作。
(十六)开展重点工作专题宣传,加强日常媒体采访联络、舆情监控处置引导;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通讯员业务培训;做好省厅调研文章上报工作;做好城管义工爱心茶亭项目、城事课堂项目运行,做好协会专职人员工作交接。
(十七)推进第十二轮民主评议机关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印发《城事初心故事》第三季先进事迹汇编;继续抓好红色根脉强基系统使用管理。
(十九)完善局团委换届方案;抓好团员青年主题教育推进“文创有我”青年志愿行动;指导市级青年文明号、五四红旗团支部单位做好台账资料等准备;抓好“青年大学习”学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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