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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宁波市“城市精细化治理示范区”评定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12-13 10:4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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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精细化治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的要求,各区(县、市)开展了2023年度的宁波市“城市精细化治理示范区”的建设工作,申报了16个示范区。经各区(县、市)自评及市综合执法局各行业专家现场评定,鼓楼精细化治理示范区、月湖精细化治理示范区、大庆南路精细化治理示范区、宝庆路精细化治理示范区、箭港湖精细化治理示范区、城东精细化治理示范区、高河塘精细化治理示范区、星阳片区精细化治理示范区、东部新城精细化治理示范区、惠风精细化治理示范区、体育中心精细化治理示范区、万达广场精细化治理示范区、文山路精细化治理示范区、新城河精细化治理示范区、国际会展中心精细化治理示范区、城东精细化治理示范区等16个“城市精细化治理示范区”符合评定标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从12月13日起至12月15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评精细化治理示范区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甬港南路180号;

联系人:张珍,联系电话:87970564。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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