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局组织行政诉讼庭审现场观摩活动

信息来源: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4-07     访问量:

庭审现场


4月7日上午9时,镇海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于广学出庭应诉。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履职的能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科室工作人员、中队案审员等10余人到庭观摩庭审。

据了解,当天开庭审理的是宁波镇海某公司诉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原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搭建钢混结构建筑物2处,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责令强制拆除的处罚决定。原告不服,向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严格按照行政诉讼程序引导原、被告双方围绕建筑物是否可消除对规划的影响、法律是否适用、是否违反比例原则等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庭审过程严谨有序。

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旁听人员直观感受了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全过程,上了一堂生动形象、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通过此次零距离观摩,大家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出庭应诉的程序和要求有了更直观和更深入的了解。今后,他们将更加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建设法治镇海贡献力量。(信息员王垦 一审俞丽娜 二审徐文聪 终审霍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