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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领蓝聚·改革先锋”实践风采展示㉒:鄞州区“五化”并举推进行政裁量权全过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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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执法指导处
  • 时间:2024-11-22
  • 宁波市鄞州区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抓手,多措并举,持续发力,推进行政裁量权全过程规范,通过标准制度化、基准清单化、适用具象化、应用数字化、评估动态化等手段,确保行政裁量尺度法理正当且规范合理,行政执法效能智能集成且精准提升。

    一、顶层设计“标准制度化”。为抓好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经过调研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流程,充分听取公众、立法专家等多方意见,出台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则和综合行政执法审慎执法监管制度,规范区级行政裁量权实施全过程和审慎执法监管认定标准。

    二、权责分工“基准清单化”。抓好裁量基准数据库整合,梳理27个省级行业主管部门、7个市级部门共3753项行政处罚事项,筛选匹配完成1522项综合执法划转事项对应的自由裁量。根据上级授权进行细化量化,编制形成综合执法裁量基准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区综合执法裁量基准及其他综合执法事项的省级裁量基准共同组成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以“一单位一清单”形式进行集中公示。

    三、执法尺度“适用具象化”。为进一步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行政裁量权,根据事项是否纳入区综合执法裁量基准,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制定部门裁量规则、裁量基准等不同情形,制作行政裁量权适用表,将26个执法领域每个执法事项的裁量权实施规则和裁量基准罗列配对。

    四、智能管理“应用数字化”。拓展开发行政裁量权智慧化应用模块,在应用系统中配置违法情形、法律依据、裁量规则、裁量基准、处罚结果等内容,将1522个行政处罚事项,根据阶次适用条件细化成3180个处罚内容。一线执法队员只需按照系统提示填入违法情形、选择从轻从重情节等要素,系统即自动生成行政处罚裁量表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适用表。拓展执法数据分析功能,推进行政处罚裁量的智能化判定、关联性查询及全域化分析,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今年截至10月底,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累计使用裁量数字化判定1.8万余次,没有因行政裁量幅度不当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

    五、监督问效“评估动态化”。为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内部监督,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诉讼附带审查等方式,扎实提升案件合法性审查质效。对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者出现法律法规修订调整等客观情况的,动态调整基准内容,确保行政裁量权合法合理,更好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