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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2-19 16:4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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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工作重点是: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精神;加大城市运行安全监管力度,加强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响应,统筹做好春节期间城市运行保障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开展2023年第三期全市疑似新增违建图斑点位核查工作;继续加强全市“无违建”创建创先争优工作指导。
(二)做好春节期间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作业保障工作;做好生活垃圾中转站“一站一档”汇编、海曙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验;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督导检查;做好春节期间“不停工”抓项目扩投资渣土(泥浆)处置保障。
(三)做好春节、春运各项保障工作;开展秸秆焚烧专项整治,深化渣土、一跨六乱、菜市场周边等专项执法;推进涉水生态巡察回头看和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二、城市管理
(四)开展“七彩惠民路”设计指引编制;做好春节期间灯光保障工作和市政设施保障工作;推进桥梁主动防撞预警设施增补安装及运维、琴桥结构维修等项目试运行;做好春节期间道路泊位免费停放工作;持续开展百日攻坚,做好春节期间系统行业安全管理和燃气安全应急保障。
(五)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筹备;推进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开展园林文化节前期工作;做好春节、元宵园林绿化保障工作。
(六)继续开展最干净城市、“道路清爽行动”、道路见本色行动;进无人洗车治理,不断完善监管对象库;持续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环境保障、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响应等工作。
(七)做好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的整体验收;推进城市管理监控视频整合接入;做好春节期间平台运行、技术保障、防雪抗冻、值班值守等工作。
三、综合执法
(八)做好省执法办关于2023年度市区两级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第三方评价事项等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召开2月份改革专班工作例会并做好一季度改革综合评价体系相关指标跟进工作;配合做好“简案快办”现场会;做好专班人员考核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春节”期间基层执法队专项督察;继续开展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日常监督指导;谋划2024年度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进一步做好分层分类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十)做好节前烟花爆竹实地督查;常态化开展市容环境、城镇燃气、涉水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园林绿化等执法工作;继续做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提升,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度2月联合执法检查;推进新领域新业态和基层基础建设相关工作;配合开展寒假期间“双减”工作。
(十一)做好城市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权力事项移交工作;做好“简案快办”现场会准备工作;拟制高频执法事项治理意见;部署微课程微视频创作竞赛;协同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工作。
四、综合管理
(十二)持续开展重点工作跟踪问效。
(十三)做好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十四)指导做好镇海区赋权事项智能选取模块功能试运行工作;推进PDA执法监管协同数字应用的结项工作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跟踪“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相关指标。
(十五)持续推进政务2.0平台的应用,做好信用信息归集的上报工作;做好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应用情况检查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老干部座谈和慰问;开展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个人年度考核。
(十七)做好重点工作专题宣传;做好政务舆情处置与回应工作;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做好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审核编辑;开展城管义工冬日送姜茶活动。
(十八)配合做好节前安全生产、值班值守正风肃纪联查工作;做好党员信息资料移交、组织划转等工作;抓好局系统“红色根脉强基系统”使用管理。
(十九)抓好团员青年主题教育、“青年大学习”等任务;指导基层团组织做好市级青年文明号支部创建答辩工作;筹划“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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