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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第一课”走近海员劳工

信息来源: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2-29 17: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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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航运公司管理人员开展执法普法


2月27日下午,宁波市北仑区人力社保局联合海事部门走进宁波长鑫海运有限公司,向该公司10条海运船舶的管理人员及船员劳工代表精准开展“开工第一课”宣讲,切实保障船员劳工权益,继续培育和擦亮全省首创的人社、海事联合执法机制“品牌”。

该区劳动监察执法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航运业是“自贸区+港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2022年6月14日,人社部门与宁波海事局穿山、梅山和大榭3个海事处分别签订《<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履约协作机制》,标志着北仑片区全面建立了履约协作机制,实现了区域全覆盖。

人社和海事部门通过建立完善双方联席会议机制,不定期开展工作会议和业务交流会议,对执法监管情况进行阶段性分析研判,并充分应用数字化改革成效,加强劳动用工智慧监管,完善欠薪平台功能,突出宣讲等源头治理,切实维护船员的合法劳动权益,构建和谐海上劳动关系。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是国际劳工组织于2006年出台的综合性海事劳工公约,于2013年8月20日正式生效,该公约主要规范了船员任职资格、就业条件、招募和安置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等,该公约于2016年11月12日正式对中国生效。海事劳工条件检查是督促落实《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要求的一个重要手段。

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29次,全域实现船员劳资纠纷公正、高以辖区航运公司船舶和船员为切入点,以普法宣传、联合检查和联合调解为主要形式开展工作,一对一开展普法宣讲。不定期开展业务交流会议、联合检查工作等,建立常态化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据悉,在人社联合海事部门通过“开工第一课”契机,持续优执法促保障,执法人员对照《海事劳工条件检查清单》,通过查阅文件、现场巡查、船员访谈等多种形式,对船员劳动合同等方面内容进行细致检查,并常态化开展劳工条件检查联合执法,进一步积累检查经验、提高检查水平,切实保障船员合法权益。

该机制实施以来,累计检查各类船舶42艘,涉及船员736人,通过联合执法监察,在排查隐患的技术上,进一步加大了执法的严打态势,探索了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的新举措。

“通过全省首创联合执法机制不仅有效保障船员劳动权益,更需要创新宣讲载体,进一步擦亮示范品牌。”该负责人表示,今年将进一步突出了港区+自贸区特色,为我省“八八战略”新实践贡献了极具宁波辨识度的新做法、新经验。(信息员劳建轩 一审戎利洲 二审胡茂平 终审霍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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