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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3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19 16:4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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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工作重点是: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精神贯彻落实,制订市局树立增值化改革理念全面开展“六大”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工作方案,加强综合评价指数监测,推进省级揭榜挂帅项目,推动行政检查计划统筹,全领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常态化加强文明城市创建等环境保障。

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一)跟踪一季度综合评价指标监测整改,督促指导各地做好3月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形成月计划、周晾晒、月通报机制。

(二)加大行政检查计划的统筹指导力度,进一步总结各地经验做法,提高行政执法质效。

(三)做好省执法办关于自然资源事项纳入综合执法事项、乡镇赋权指导目录清单调整等意见征求反馈。

(四)指导各自做好镇街综合执法赋权工作“回头看”自查,并形成市级汇总表及整改方案。

(五)指导镇海区做好赋权事项智能选取模块功能试运行完善工作;推进PDA执法监管协同数字应用的结项工作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

二、综合执法工作

(六)做好文明城市创建2023年度补测和2023年文创台账资料整理等相关工作。

(七)做好佛教论坛环境保序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市容环境(共享单车)、城镇燃气(黑气打击)、涉水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园林绿化等执法工作,推进渣土、一跨六乱、菜市场周边等专项执法。

(八)继续做好涉水生态巡察回头看相关工作,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九)继续做好新领域新业态和基层基础建设相关工作。

(十)继续做好局扫黑办、废弃车专项整治和犬类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权力事项库有关行政检查、处罚事项调整工作;拟制梳理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清单;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统计分析;做好行政诉讼有关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工作。

三、队伍建设

(十二)开展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基层队所、人员结构基本情况统计工作,培育拟申报创建2024年省级“枫桥式”综合执法队。

(十三)制定2024年度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计划,举办统筹行政检查专题培训班。

(十四)做好2023年度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辅助人员新招录人员上岗证考试、证件印制等相关工作。

(十五)开展第一季度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和执法成效常态化督察。

四、综合管理

(十六)牵头拟定《市局树立增值化改革理念全面开展“六大”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工作方案》,做好年度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加强重点工作跟踪督查。

(十七)继续落实机构改革所涉财务和资产方面划转工作;开展智慧城管资产清查;组织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和2023年资产年报编报。

(十八)确定单位“三定”规定;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录入扫描等工作;开展处级干部反腐视频教育;做好转隶人员工资、社保等转接;开展督察支队公开招聘工作;组织“三八”妇女活动。

(十九)做好重点工作专题宣传;做好外宣稿件的风险研判和审核;加强舆情监测与处置;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做好日常媒体采访联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文章审核编辑工作;做好城管义工协会移交相关工作。

(二十)做好2024年度新党员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计划统计报送;做好2023年度机关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做好“模范党支部”培育点自评和申报;下发《关于在局系统深入推进“综执”青年理论培塑工程的实施意见》;起草2024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党建高地实施方案;谋划机构改革后局机关内部党组织架构、党员组织关系调整等工作;继续抓好局系统“红色根脉强基系统”使用管理。

(二十一)完善2024年度团委工作思路和考核细则;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继续抓好团员青年主题教育和“青年大学习”新一季学习任务;研究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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