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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16 10:4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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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工作重点是: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拓展应用行政检查计划统筹和“简案快办”执法模式,承办全省“简案快办”集中调研活动;常态化加强各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清明期间重点区域秩序保障工作。

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一)继续做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提升;开展一季度综合评价体系指标分析复盘。

(二)全面推进“简案快办”系统模块应用,承办好全省“简案快办”集中调研活动。

(三)开展蹲点指导,加快行政检查计划统筹落实落地,提高行政执法质效。

(四)分解细化市委组织部关于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部门协同工作举措和重点任务。

(五)指导镇海区做好赋权事项智能选取模块功能试运行完善工作,指导各地按计划采购特种车辆。

(六)做好市人大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有关准备工作。

二、综合执法工作

(七)继续做好文明城市创建2023年度补测和2023年文创台帐资料整理等相关工作。

(八)推进亚洲羽毛球锦标赛、佛教论坛环境保序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执法。

(九)推进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继续做好涉水生态巡察回头看相关工作。

(十)常态做好局扫黑办、废弃车专项整治和犬类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涉水执法案卷评查检查;梳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开展“三书同达”落实情况调研。

三、队伍建设

(十二)审核各区(县、市)上报的“枫桥式”综合行政执法队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

(十三)做好第一季度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和执法成效常态化督察工作并通报相关情况。

(十四)做好2023年度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辅助人员新招录人员上岗证资格补考、证件分发等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周五云课堂”培训班。

四、综合管理

(十六)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加强重点工作跟踪督查。

(十七)继续落实机构改革所涉财务和资产方面划转工作;组织编报2023年度政府财务报告;梳理调整机关经费预算。

(十八)牵头落实局三定并起草各处室工作清单;筹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牵头做好督察支队招聘人员政审相关工作;做好第一季度平时考核。

(十九)做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检查计划统筹、“简案快办”等主题宣传;做好外宣稿件审核、舆情监测处置、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文章审核编辑等工作。

(二十)下发《2024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关于高质量打造新时代综执文化高地行动方案》;做好“模范党支部”复评和培育点自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二十一)完善2024年度共青团工作要点,拟制“五四”活动方案;推进青年理论培塑工程,继续抓好“青年大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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