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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在“简案快办”全省调研会作交流发言

信息来源: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03 14:3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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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洪波同志作交流发言


4月2日,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简案快办”集中调研会在海曙区召开。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卢洪波围绕“简案快办”的探索背景、理念做法、经验成效作交流发言。

为解决执法事项承接难、执法人员负担大、群众企业满意度低等问题,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2020年起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繁简分流机制”,并以基层执法量大、案情相对简单、违法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且适用普通程序的“简单案件”为突破口,重点打造了“简案快办”执法模式。该模式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入选营商环境“微改革”省级项目库,入围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

一是细化“场景式”分类。建立高频执法事项评估机制,全面梳理历年来普通程序案件中的高频处罚事项,及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处罚的事项,明确案情相对简单、违法事实清楚、取证要求不高的,纳入“简案快办”范围,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包括侵占城市道路、未办理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提前施工等15类31项执法事项,并以“应用尽用,能用尽用”思路进行动态调整。

二是推行“数字化”流程。以电子表单形式实现简案文书的“选项式”填写,12类常用现场执法文书、9类31个处罚事项的现场检查表单全覆盖。通过视音频记录、当事人提供自书材料等方式简化笔录制作流程。开发浙政钉“法制办案集成”模块,做到9大类34项办案流程在线流转。建立繁简分流审核制度,打造“简案”快速审核通道,大幅提升审核效率。全局一线执法人员人均月办案量从2个增加至5.3个,普通程序案件5个工作日办结率为94.8%。

三是创新“预约式”执法。逐项梳理取证要素,提炼形成标准化取证清单,通过向当事人预告取证内容,改“坐堂执法”为“上门执法”。充分利用EMS邮寄和公共支付平台,当事人只需线上提供材料,即可在家签收处罚决定、在线缴纳罚款,实现接受处罚“零跑腿”,减少对企业群众的干扰。通过快速处置一批噪音扰民、污水排放、秸秆焚烧等案件,切实化解社会治理高频问题。(信息员王晨夷 一审周鑫 二审杨辉 终审霍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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