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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鄞州区“四强四化”构建共享单车执法监管“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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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时间: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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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队员对共享单车进行巡查整治


    一是加强责任倒逼,力促企业运营规范化。与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逐一签订《关于做好鄞州区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的承诺》,根据街面停放情况,定期约谈运营企业,倒逼各类问题及时有效整改。科学运用运营企业月度考核“指挥棒”,严控重要商圈、重点路段车辆投放数量,严防日常管理、响应处置缺位。提高企业技术要求,督促完善P点停车功能,通过设置禁停“电子围栏”,约束市民乱停乱放行为,目前全区P点还车率达到90%。

    二是加强政企联动,力促问题处置精准化。于2018年起尝试组建共享单车管理联络群,群成员由综合执法基层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共享单车地区负责人和区域管理工作人员组成,探索形成了发现问题及时上传,单车管理人员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现场处理的“即时监管沟通”制度,目前已实现全域覆盖。同时,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级层面创建共享单车处置总群,确保重点工作、关键问题点对点联系、精准化处置,有效促进了企业与政府监管“共管共治”。

    三是加强执法整治,力促市容环境有序化。将共享单车秩序整治纳入常态化执法工作,加大人行道停放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巡查,对不按规定投放及停放的共享单车实施强行清拖,对需要立即清除但运营企业不能立即清除的违规停放车辆,则由该局实施代履行处理。通过“集中清理一批、立案查处一批、强行规正一批”措施,形成严查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在辖区内发挥了较强的警示震慑作用。2020年以来,已累计清拖单车11万余辆、立案查处51件。

    四是加强全链管理,力促资源循环良性化。针对废旧共享单车堆积街头挤占城市公共资源的问题,鄞州区明确运营企业是处理废旧共享单车的第一责任主体,实行回收处置“四步走”,即:第一步,对因乱停放、影响通行问题被挪移的单车,通过发函敦促、媒体公告等方式,及时通知运营企业限期认领处理;第二步,对发函敦促、媒体公告后仍无法确认所属单位的单车,或所属单位逾期未做处理的单车,进行变卖或拍卖处置;第三步,单车所属企业在实物处置后向综合执法部门主张权利的,扣除代履行费用后,退还单车变卖的价款;第四步,若无相关权利人的,变卖所得价款全部上缴财政。该机制有效倒逼4家管理落后的共享单车企业退出市场,推动了共享单车企业进一步提升自身运营管理水平,实现公共资源循环利用。(信息员夏旭娇 一审汪颖 二审尹雅希 终审霍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