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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公示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6-13 15: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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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部门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包括局机关及所属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督察支队、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宁波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周纳川,联系电话:87191134。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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