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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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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五化”并举推进行政裁量权全过程规范
信息来源:鄞州区综合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1-07 14:3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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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员开展普法检查
鄞州区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抓手,多措并举,持续发力,推进行政裁量权全过程规范,确保行政裁量尺度法理正当、规范合理,行政执法效能智能集成、精准提升。
一是顶层设计“标准制度化”。经过调研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流程,充分听取公众、立法专家等多方意见,出台《区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则》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审慎执法监管制度》。
二是权责分工“基准清单化”。抓好裁量基准数据库整合,梳理筛选匹配完成1523项综合执法划转事项对应的裁量内容。根据上级授权进行细化量化,编制形成《区综合执法裁量基准》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
三是执法尺度“适用具象化”。根据事项是否纳入《区综合执法裁量基准》,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制定部门裁量规则等不同情形,制作《行政裁量权适用表》,将每个执法事项的裁量权实施规则和裁量基准一一罗列配对。
四是智能管理“应用数字化”。研发行政裁量权智慧化应用模块,在应用系统中配置违法情形、法律依据、裁量规则、裁量基准、处罚结果等内容,将1523个行政处罚事项根据适用条件细化成3180个处罚内容。只需按照提示填入违法情形、选择从轻从重情节等要素,系统即自动计算得出处罚金额,生成《行政处罚裁量表》。
五是监督问效“评估动态化”。通过执法检查、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诉讼附带审查等方式,提升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内部监督审查质效。对行政裁量权适用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者出现法律法规修订等客观情况的,动态调整基准内容,确保行政裁量权合法合理,更好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信息员 朱科娜 一审 尹雅希 二审 谢琦 三审 刘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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