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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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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局获评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先进集体
信息来源: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2-20 09: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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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工地排水设施联合检查
近日,市委市政府公布了一批“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先进集体,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先进集体。该局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抓实生态领域执法工作,推进美丽海曙建设。
一是强力推进生态领域专项执法。聚焦涉水、建筑垃圾、秸秆焚烧、油烟噪声等生态领域推进专项执法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生态问题高频高发的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对巡查发现或投诉举报的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对未及时整改的严格查处。2024年,共查处涉水案件304起,罚款25.63万元;查处建筑垃圾案件534起,罚款163.37万元;查处秸秆焚烧案件65起,罚款1.98万元;查处噪声污染案件12起,罚款19.22万元。
二是全力加强部门联合源头管控。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牵引,以行政检查计划统筹提升生态领域联合检查成效。区综合执法办将各镇(乡)街道上报的生态领域检查需求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水利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检查计划进行统筹,推进多部门联合检查,以“综合查一次”强化监管力度。2024年,全区制定生态领域行政检查计划10个,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城镇污水处理厂、矿产资源开采等联合检查48次。
三是有力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立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专班,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下发的5份主办件、4份协办件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开展现场督导,有力有序推动问题整改到位、销号完毕,并做好举一反三,做到问题发现一处、整治改善一处、长效巩固一处。(信息员 王晨夷 一审 杨辉 二审 谢跃伟 三审 刘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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