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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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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桥梁超重行为,筑牢设施安全防线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信息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5-23 09: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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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菁华路自东向西行驶,欲通过菁华路与梅墟路口西侧的菁华路桥。执法队员注意到,该桥梁北侧醒目位置竖立着限重30吨的标志,而涉事车辆车体满载未密闭,存在超重嫌疑,随即对其进行拦截,并引导至高新区事故违法车辆停车场进行检测。
经专业过磅称重,该货车毛重达32000kg(32吨),超出桥梁限重标准,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辆行经菁华路桥涵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根据《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明确禁止超重车辆擅自通过城市桥涵及其附属设施;依据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违规车辆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面对确凿证据,当事人对其驾驶超重车辆擅自在城市桥涵范围内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队员现场开展普法教育,详细讲解超重车辆通行对桥梁结构的危害——长期超载行驶会导致桥梁出现裂缝、变形,加速桥梁老化,甚至引发坍塌风险,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司机深刻认识到错误,懊悔地表示:“这次罚款就当给自己买个教训,不仅为了自身安全,也为了国家设施得到保护,下次一定严格注意车辆载重问题。”
此次执法行动,既及时消除了桥梁安全隐患,也向社会公众传递了维护市政设施安全的重要性。宁波高新区执法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强重点路段巡查力度,强化桥梁限重执法监管,同时加大普法宣传,提升市民群众对市政设施保护的法律意识,全力保障城市桥梁安全运行,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信息员钱善芳 一审孙维 二审郭慈春 终审刘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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